成都飞尼泊尔航班有旅客吸烟!落地后被带走!

3月29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当天从四川成都飞往尼泊尔加德满都的航班上,有一名旅客抽烟,航班落地后该名旅客被当地警方带走。
视频中,抽烟乘客坐在机舱座位上,机上安保站在旁边与其沟通。抽烟乘客说:“憋着不难受吗?我这老烟民了。”



航班上严禁吸烟
早在1997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了《民用机场和民用航空器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民用航空器内客舱、客舱禁烟区、厕所内以及在地面上停放的民用航空器内,均为禁止吸烟的区域。
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五条,航空器内禁止在禁烟区吸烟。

据《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第四十九条,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包括: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的。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妨害民用航空运输安全和秩序的行为:(七)在民用航空器内使用火种、吸烟(包括电子烟),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可能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电子设备。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发布的《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进一步强调了航空器内禁止吸烟,包括电子香烟,以维护航空运输安全。
飞机上吸烟后果严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扰乱公共汽车、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飞机上吸烟就属于扰乱航空器秩序的行为之一。

除此之外,失信惩戒同样不容忽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中央文明办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下列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可以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一年。

一次侥幸的违规,不仅会面临罚款、拘留,还会影响后续的出行,留下终身的信用污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