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定类标准场景管理办法》《微轻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集群表演飞行安全运行指南(试行)》等四部征求意见稿发布

■ 「低空经济观察」从民航局获悉,加强低空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各类场景运行人的运营安全评估工作,促进低空经济安全有序发展,民航局制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定类标准场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定类运行风险评估与缓解指南(征求意见稿)》、《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安全运行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微轻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集群表演飞行安全运行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四部文件,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据「低空经济观察」了解,标准场景,是指经局方批准,满足对运行空域及地面人员和财产安全要求的,对具有代表性或概括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场景进行的标准化描述。它是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部)中的原则性要求具体化、参数化,形成可直接适用的运行模板。
特定类标准场景的设立,主要取决于该场景下的实践积累程度与社会接受程度。只有在实践充分成熟、社会共识广泛形成的基础上,才会研究制定相应的特定类标准场景。标准场景的建立,也将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产生引导作用。「低空经济观察」将四部文件部分内容分享如下,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查看全文。
适用范围:本管理文件适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定类标准场景的管理。局方应当依据本管理文件开展特定类标准场景审核以及日常监管工作。
主要内容:本次起草主要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定类标准场景的制定、发布、更新、废止等具体流程,明确监管部门、行业单位、专家团队在标准场景相关工作的职责分工,并通过标准场景的模板,帮助运行人更清晰地对照标准进行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局方审查效率与监管一致性。
标准场景的制定包含需求征集、立项审查、技术方案编制、征求意见与审查四个步骤。制定原则包括:通用性原则,标准场景的制定应当形成具有代表性或概括性的一类或多类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场景,避免针对单一、非典型的运行活动进行定制,以确保场景的广泛适用性。安全性原则,标准场景的制定必须以保障运行空域及地面人员、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其各项指标与要求应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要求,确保运行风险处于可接受且可控的水平。可操作性原则,标准场景中的每一项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资质、运行环境、航空器能力、运行管理程序等)均应细化为运行人必须满足的、具体且可被局方检验的量化指标或明确要求,以确保标准在执行层面具备可操作性、可落地性与可验证性。
为适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模式多样化、场景差异化、条件复杂化的发展需求,解决传统审定方式难以充分覆盖特定运行风险的实际情况,依据我国低空运行现状并参考国际实践经验,制定本通告。本通告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定类运行提供一套基于风险评估的系统性审定方法,旨在指导运行责任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缓解工作,并为局方审查特定类运行提供统一、科学的评估依据。通过本通告的实施,可支持相关方根据运行实际灵活制定评估计划,系统识别、评估并缓解运行风险,确保地面及空中安全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适用范围:(a)适用于除载人、载客、载运危险品及跨国际及地区运行的各类型和尺寸的无人机风险评估;亦适用于从人工操控到完全自主运行的所有自动化等级的无人机运行;(b)不适用于评估无人机与无人机之间的碰撞风险,亦不适用于隐私保护、环境影响及经济成本等问题的评估;(c)本方法是运行安全评估的重要依据,但不替代运行人遵守其他民航法规的义务;(d)在局方政策允许下,本方法及其结论可作为运行人申请豁免特定运行限制的技术支持材料。
主要内容:本次修订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定类运行运营安全评估提供运行风险评估和缓解方法,帮助特定类运行人通过明确初始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缓解措施,达到对地面人员、财产及空域其他用户等均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起草背景:随着无人机在众多领域的广泛应用,操控员数量与训练需求激增,当前训练环节缺乏统一、明确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指引,存在训练组织不规范、训练无人机不合规、训练场地标准不统一、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等问题,容易引发训练安全事故。制定这一指南,旨在填补训练安全管理的空白,通过系统规范训练中人员、机器、场地、管理等方面要求,从根本上提升训练单位的管理能力,完善风险应对措施,为民用无人机安全运行筑牢基础。
适用范围:适用于使用小型、中型无人机实施的操控员训练场景,并作为操控员训练设备配置、人员准入、场地划设、和训练组织实施的指南。
主要内容:本次起草主要对中小型无人机操控员训练活动进行规范,明确了运行人、教员及学员的资质要求,规定了训练所用无人机需满足的安全标准、训练场地的具体划设条件(包括视距内、超视距及不同类别无人机的场地要求),并详细制定了训练组织实施各阶段(预先准备、飞行前、飞行实施、飞行后)的操作流程与安全准则,以保障训练过程的安全可控。
起草背景:当前,无人机集群表演在庆典、文旅等领域应用日益频繁,其飞行编排复杂、设备数量众多、协同要求高,而现有集群表演团体标准更多关注特殊风险,缺少针对人员、机器、场地、管理等方面系统化要求,制定本指南旨在系统性指导集群表演飞行设备配置、人员准入、场地划设和表演组织实施。从源头预防大规模飞行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公众活动安全。
适用范围:适用于使用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实施的集群表演飞行场景,并作为集群表演飞行设备配置、人员准入、场地划设和表演组织实施的指南。
主要内容:本次起草主要聚焦于微型、轻型及小型无人机集群表演活动,重点规范了运行主体的组织与人员配置要求,明确了集群表演所用无人机的性能与数据管理标准,对表演场地的区域划分(如表演区、起降区、缓冲区)提出了具体的安全隔离要求,并系统规定了从预先准备到飞行后讲评的全流程操作及安全管理措施,旨在防范大规模编队飞行中的特有风险,确保公共表演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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