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空军空域管制简介| 新品推荐
发布时间:2026-06-03来源:空天大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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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空军条令出版物AFDP 3-52空域管制》| 远望译品
空域管制被定义为“通过管制程序和协调措施(CM)对指定空域和用户行使授权,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行动效率。”联合作战行动中的空域管制是专业术语,用于描述空域管制官(ACA)执行的各项活动和行使的权限。空域管制官是被委派全面负责空域管制的指挥官,空域管制官制定空域管制计划(ACP)并通过空域管制系统(ACS)进行空域管制。空域管制系统是空域管制官对组成部队和东道国空域管制要素(包括空域管制的组织、人员、政策、程序和设施)的安排协调。为了能够执行空中任务指令(ATO),空域管制要素发挥的作用包括空战管理(例如指挥与控制联合空中行动)、防空(战斗识别、预警、武器控制状态、目标跟踪、防御性制空(DCA))以及监视、侦察等。在联合作战区内,所有联合部队和多国部队的组成部队都需使用空域。空域管制的核心目标在于提升联合行动与多国行动的作战效能。为在不超出可接受作战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作战力量(即执行作战任务),必须协调部署大量友军地面、水下及空投武器系统共享空域。高度密集的友军地(水)面、水下和空射武器系统必须共用空域,以根据联合部队指挥官的意图实现作战效能,同时确保不超出可接受的作战风险。下图摘自联合出版物(JP 3-52)《联合空域管制》,详细阐述了适用于所有联合空中行动及整个竞争连续体的基本空域管制原则。根据空军条令出版物(AFDP 1-1)《任务式指挥》所述,空军人员对空中力量的观点是,控制空中是控制地面的必要前提条件。空军人员需要在战区范围内实现对空域的全面掌控。他们必须保持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在不同战区之间进行空中控制和作战行动,并能在全球范围内的任何地点从作战层级无缝过渡到最低战术层级。凭借空中力量的航程范围和速度特征,空军人员可在单一任务中跨越国界、在受控与不受控空域、以及航线空域结构和战术控制作战区域执行作战行动与控制飞机的任务。此类能力可以由作战指挥官(CCDR)责任区(AOR)或联合部队指挥官联合作战区的内部或外部提供。空域管制活动经常跨越战区和区域边界。因此,空域管制计划需要整合相邻区域的资源以支持同步作战行动。在大规模作战行动中,这种协同作战尤为重要,当有人驾驶飞机与无人机、导弹、火炮、太空系统及民用航空器在同一空域协同行动时,有效的联合部队能力整合对达成作战效果和目标至关重要。这正是联合部队空中组成部队指挥官(JFACC)、区域防空指挥官(AADC)与空域控制官(ACA)的职能通常属于同一个指挥官的关键原因。空中控制与空域管制不同,但与空域管制密切相关。无论联合部队对空中领域的控制程度如何,空中行动都需要一定程度的空域管制。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联合部队对空中领域相对于对手的控制程度可以描述为空中均势、空中优势或空中主导(绝对制空权)。空中均势描述了在有争议的环境中双方力量均无法控制空中领域的情况。空中优势描述了某一方对空中领域的控制程度,以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开展作战行动,而不受空中和导弹威胁的拒止干扰。空中主导(绝对制空权)描述了敌方部队无法利用空中和导弹威胁在作战区域(OA)内对本方进行有效干扰的空中控制程度。虽然获得绝对制空权是最理想的目标,但实际行动中可能难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只是局部或暂时获得空中优势,也可能为达成预期效果提供足够的行动空间。针对局部空中优势行动的空域管制程序,应体现联合部队指挥官在平衡作战目标与可接受风险水平之间的考虑。这能确保合理调配空域管制资源,为作战行动实施提供保障。为了实现制空目标,联合部队空中组成部队指挥官将空域管制程序和规划(空域管制官职能)与进攻性制空(OCA)、防御性制空(区域防空指挥官职能)和其他组成部队作战行动相结合。空域管制计划可能会对友好和民用空域用户施加更大程度的限制,特别是那些缺乏通信设备和识别技术的特定平台。随着联合部队对空域管制需求的增加,空域管制计划应能容纳更多种类的空域用户。整合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指挥与控制(C2)系统可在“集中指挥-分布控制-分散执行”(CC-DC-DE)的任务式指挥框架内实现空域管制。该架构融合了各组成部队联络员、空域管制要素和空域用户,以增强空域感知并满足指挥官的意图。增强的空域感知可以提升对空域管制系统和空域管制官的信任,同时可化解空域冲突并促进联合部队行动。空域管制要素和用户根据指挥官的意图执行管控行动,从而在与上级总部通信联络可能间歇性或全部中断的有争议、退化和作战受限(CDO-L)环境中实现统一行动。空域管制官由作战指挥官/联合部队指挥官授权空域管制的权限。空域管制官应整合联合部队指挥官的要求、功能和指挥与控制(C2)系统结构,以实现连贯、有弹性和可互操作的空域管制系统。空域管制系统的结构应适应联合作战区中的分布控制和分散执行。空域管制官可进一步将空域管制权分配给有能力的指挥官,以计划、准备、执行和评估(即进行指挥与控制流程)更广泛战区或联合作战区内特定空域的空域管制行动。空域管制官执行权限被委托给各种空域管制要素(例如,控制和报告中心(CRC)、空中支援作战中心(ASOC)、海军战术空中控制中心(TACC)、机载指挥与控制系统),使其能够根据计划、指令和命令分散执行空域管制与战斗管理职能。下图描述了基于任务式指挥框架概念构建的空域管制系统。空域管制本质上是联合的,影响到所有作战领域。所有联合部队组成部队都有空域任务需求,这些需求应在空域管制系统内进行整合、协调、优先排序和消除冲突。空域管制系统的安排和使用应:1.最大限度提高在空中、从空中和通过空中作战行动的效率。2.防止友军误击事件,降低附带损害的风险,并防止与友军、中立和民用飞机发生意外交战。6.整合和同步全域行动,创造协同效应,实现联合部队指挥官的目标。此外,空域管制系统还利用太空、网络空间和电磁频谱(EMS)功能支持全域协同效应。天基系统为空域用户提供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随着用户在偏远地区穿越或作战,基于地面的定位能力会减弱。在这些情况下,太空系统的重要性就会凸显。空中领域的上限对应太空领域的下限。太空领域是大气对机载物体影响可忽略不计的高度以上区域。空域管制官应通过联合部队太空组成部分指挥官或联合综合太空小组(如果已成立)与美国太空司令部协调空中领域以上的任何行动或计划。网络空间能力对空域管制系统内的协调和空域管制功能至关重要。网络化系统使各种空域管制要素能够不断接收准确和及时的空域管制系统信息更新。除了网络空间之外,频谱管理对于有效的空域管制系统也至关重要。电磁频谱支撑着空域管制系统的许多方面,用于飞机和管制要素之间各种功能的通信传输。如有详细需求请联系销售1312682101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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