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修订印发《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3-31来源:化工仪器网
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行业质量基础设施和产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修订版《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优化功能定位、压实管理责任、加强运行管理、完善管理机制等四方面内容,包含总则、职责、认定、运行、管理、附则等六章28条,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由五章十六条调整为六章二十八条。第一章总则,明确编制目的、功能定位、依托单位、主要任务、基本原则。第二章职责,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单位、依托单位的职责。第三章认定,明确规划布局、申请条件、认定程序等要求。第四章运行,明确实验室的内部管理、条件建设、管理支撑、质量服务、产品评估、技术推广、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发展支持等要求。第五章管理,明确对实验室管理的要求,包括年度报告、定期复核、变更、退出、禁止行为等。第六章附则,包括实验室的命名规则及《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
《管理办法》明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主要任务是聚焦推动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面向企业提供高水平质量技术服务,面向行业开展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推广先进质量技术方法、培育优秀质量人才、加强质量技术交流合作,面向政府提供质量管理工作决策支撑和技术支持,为增强产业基础能力、加快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提供质量技术支撑。
《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是优化功能定位。将实验室的定位由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调整为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和专业化技术平台;功能由以检验检测、诊断评价等传统技术服务为主,转变为面向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提供“一站式”高水平质量技术服务,并深化拓展了开展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推广先进质量技术方法、培育优秀质量人才、加强质量技术交流合作等综合性、多元化功能。
二是压实管理责任。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单位、依托单位的主体明确、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的三层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等推荐单位建设指导、发展支持和监督管理的责任,以及依托单位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的责任,引导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因地制宜支持实验室建设,推动实验室高水平发展与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三是加强运行管理。围绕“应该干”,明确了实验室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义务和工作任务,推动实验室对内加强运行管理和能力建设,对外提升质量公共服务水平。围绕“支持干”,增加了鼓励和支持以实验室名义开展的工作,助力实验室进一步提升区域和行业影响力,有效发挥辐射带动和标杆引领作用。围绕“禁止干”,明确了实验室不得违反的底线要求,确保业务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坚决杜绝影响实验室行业公信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行为。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构建了实验室“布局—认定—运行—复核—退出”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创新性提出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领域布局、区域布局和规模布局,将认定条件由单一定性标准调整为定性和定量有机结合的更具体、可考核的标准,严格执行八级认定程序,强化定期评估、等次考核、动态调整、有进有出,进一步增强实验室提升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运行规范、服务优质的实验室可持续发展格局。
为厘清职责分工,强化协同治理效能,《管理办法》规定各方的管理职责,指导、支持实验室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实验室的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的统筹布局、建设规划、认定批复、评估复核和监督抽查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对实验室的动态管理,对通过认定的实验室每3年组织复核一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实验室行为“负面清单”,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实验室将被撤销,且被撤销实验室的依托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转载说明:本文系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与本平台立场无关。若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或相关权利人及时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后移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