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6-04-26来源:化工仪器网
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设立的奖项,主要奖励在电子信息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方面,以及在科学普及工作取得卓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近日,中国电子学会根据《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试行)》有关规定,现启动开展2026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下称电子科技奖)提名推荐工作。
奖项设置包括电子科技奖设立人物奖2项:创新成就奖、青年科学家奖;成果奖3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共5个奖种。
提名推荐要求要求如下。
(一)创新成就奖
包括个人和团队。被提名个人/团队带头人,应为中国电子学会会员。被提名个人/团队应是近10年在电子信息领域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完成重大影响成果,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普及事业中有重大贡献,显著推动了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取得巨大经济或社会效益,并坚持在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或科学普及工作的个人和团队。
(二)青年科学家奖
应为中国电子学会会员。被提名人应在电子信息领域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发现,或在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或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男性43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成果奖
1. 提名推荐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4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包括在线发表,不超过5篇。如有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可附6篇);提名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当在2024年6月30日前得到整体应用。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推荐。
3. 已获得国家科技奖,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所属部门设立的科技奖,或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指具有直接提名国家科技奖指标),获奖成果主要技术内容,不得再次用于参评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成果奖奖项的完成人;可以同时申报人物奖1项。
(四)下列科技成果,或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集体,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电子科技奖。
1.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 涉密项目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成果。
3. 存在知识产权归属及完成单位、完成人争议的成果。
4. 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据悉,提名推荐书填报要求登录中国电子学会科技评价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奖申报”模块在线填写申报书。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用户登录页面下载。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10:00至8月31日17:00。
纸质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应从奖励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包含“中国电子学会”水印)。主件和附件应合订,竖向左侧装订或胶装。原件1套报送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以寄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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