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科研仪器“一池春水”:福建省科技厅召开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6-05-12来源:化工仪器网
4月28日,福建省科技厅召开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推进会。会议由福建省科技厅主办、省测试所承办,旨在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提升仪器共享水平、为创新减负增效,助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大型科研仪器是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的重要科研基础装备。然而,长期以来,这些高投入、高技术含量的“科技重器”大多分散于高校和科研院所,使用效率偏低、封闭现象突出,形成了一座座“信息孤岛”。 与此同时,大量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因无力承担动辄数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的仪器购置和维护成本,在技术研发和产品检测中屡屡受阻。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正是破解这一供需“剪刀差”的破局之钥。
对于企业而言,仪器共享意味着研发成本的实质性降低。通过共享平台,企业能够以少量经费获得全省顶尖的仪器设备及团队支持,实现轻资产运营。共享模式并非简单的设备陈列,而是以企业需求为核心、整合多方资源的系统解决方案,通过打破资源壁垒,将封闭的高价值科研设施和专业能力以平台化的方式向社会开放,大幅降低了原始创新和产品试错的资金门槛。
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而言,仪器共享同样意味着资源价值的释放。大型仪器设备不仅采购成本高昂,日常维护和运营也需要持续投入。通过开放共享,仪器得以从实验室“沉睡”中走出,转变为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公共资源。这种从“封闭自用”到“开放共赢”的转变,实质上是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
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顺利推进,离不开政策法规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协同发力。从国家到地方,相关法规政策体系日益成熟,形成了制度保障与激励机制并重的良好格局。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确立了开放共享工作的基本方向。 此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等配套文件陆续出台,逐步建立起从购置统筹到开放共享的全链条管理制度。
在国家的顶层框架下,福建省结合自身实际,构建了一套层次分明、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体系。201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4号)发布,成为全省推进仪器开放共享的纲领性文件。2023年,《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闽科规〔2023〕4号)进一步细化考核机制,围绕运行使用、开放共享、服务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采用定量统计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
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成立于于2017年。 本次推进会上正式上线了2.0版本并宣介新平台的功能模块和操作指南,并对福建省大仪开放共享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新版平台聚焦便民利企,全面实现仪器预约“掌上办、快捷约、高效用”,打造微信小程序实现仪器预约、审批进度查询、使用评价等功能;优化仪器检索及数据填报功能,新增评价考核、查重评议等模块;同时建立标准化接口,推动平台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自建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此外,平台还新增了国产仪器推广、地市专题、特色产业、仪器维修等功能模块。
从国务院的顶层架构,到福建省的系统方案,再到平台2.0的智慧赋能,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法规政策体系日趋成熟,制度框架日益完善。然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共享的最大价值在于实效。 当一台台科研仪器从“沉睡”走向“忙碌”,当一项项科技创新不再受困于资源壁垒,我国科技创新与发展的步伐必将更加坚实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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