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国产”认定标准之困:政策已出,但什么样的仪器才算真国产?
2026年1月1日起,国务院国资委第46号令《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正式施行,首次将“制售采购伪创新伪国产产品”纳入追责
(详情请点击:
严打伪国产!国资委46号令施行
)
。
然而,政策“严打”的号角已经吹响,一个更为基础性的问题却依然悬而未决:
什么样的仪器才算真正的“国产”?
一、政策突破:34号文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本国产品”标准
在46号令之前,“国产”的认定长期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
2025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的定义。根据34号文,本国产品须同时满足三大条件:
第一,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即经过制造、加工或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单纯的贴牌、简单包装、分装、上漆、磨光等“细微操作”不构成属性改变。
第二,境内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计算公式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 产品总成本 ≥ 规定比例。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分产品确定具体比例。值得注意的是,认定标准考察的是“组件成本”而非“组件数量”——这一设计旨在规避企业通过堆砌大量低价值本土部件(如螺丝、外壳)来人为抬高本土组件数量占比的“伪本土化”行为。
第三,特定产品关键组件、关键工序须在境内完成。
对特定产品,在满足前两项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等要求。
34号文还明确,政府采购中对本国产品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可以将此视为“
伪国产清场令
”——不在中国生产、只是到中国包装、贴牌的产品,不再算作“本国产品”。
二、行业痛点:简单组装即算“国产”,“伪国产”挤压真国产
政策标准的突破,恰恰说明此前“国产”认定的模糊空间有多大。
有调查报道在去年揭示了这一困境的典型场景。报道指出,一些国外企业在国内以独资或合资方式设厂,通过
简单组装,将产品变成所谓“国货”
。国内某血液净化设备龙头企业负责人介绍,有外企在国内工厂使用的主要零部件全是原装进口,组装产品却可与国内产品一同竞标。去年某医院采购一批血透设备,明确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结果一家外国品牌在国内组装的产品中标,且
价格比国产品牌还高
。
这意味着,“在中国境内组装”长期以来被等同于“国产”,为“伪国产”留下了巨大的制度漏洞——
一台核心部件全部进口、仅在国内完成最后组装的产品,与一台真正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产品,在采购市场上被同等对待
。
报道还揭示了另一个痛点:有的国企对国产和进口产品以不同标准分开招标——
进口产品主要看质量,国产产品主要看价格
。一家研发生产高端仪器仪表的企业负责人直言:“我们的产品质量跟进口产品相差不大,价格比一般国产产品高。这种分开招标方式,让国产产品卷价格,最后谁还会创新?”
专家建议,
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国产产品认定标准,并配套会计审计措施防止造假
,避免“伪国产”挤压真国产的生存空间。
三、标准体系建设:从“验证评价指南”到“国产仪器认证”
在34号文和46号令之外,国家和行业层面正在从“技术验证”和“质量认证”两个维度搭建国产仪器的认定标准体系。
国家认监委层面
,已陆续发布多项《国产化检测仪器设备验证评价指南》行业标准。截至2026年初,已覆盖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多个品类。
以《国产化检测仪器设备验证评价指南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RB/T 239-2025)为例,标准提供了三重四极杆型液质联用仪国产化的验证评价方法。
国产化率采用核心关键部件数量占比计算
:X =(确认为国产的核心关键部件数量 ÷ 仪器所有核心关键部件总数)× 100%。标准附录详细列出了液质联用仪的27个核心部件,涵盖脱气系统、输液系统、离子源系统、质量分析系统等7大子系统。
2025年4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国产仪器认证通用技术规范》(T/CCAA 114-2025)和《国产仪器认证实施要求》(T/CCAA 115-2025)两项团体标准。前者规定了国产仪器认证的基本原则、国产要求、品质要求、质量保证能力与售后管理要求、评价方法与结果采信;后者规定了认证程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实施要求。
另有《国产高端精密仪器设备产品认证通用要求》团体标准进一步明确,高端精密仪器需满足
自主研发设计、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85%
等条件。
2026年,国家认监委发布的七项标准进一步系统构建了涵盖
基础性能、关键技术指标、稳定性与重复性、安全性、服务能力及国产化率
等要素的全维度评价框架。
四、核心问题:标准体系仍待“填空”
尽管政策框架和标准体系正在加速搭建,但“什么样的仪器才算真国产”这一核心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首先,组件成本比例“规定比例”尚待明确。
34号文明确“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但具体比例尚未出台,目前仍处于“过渡期”——符合“在中国境内生产”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视同本国产品。财政部已明确,将自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分类施策、分产品确定具体比例,并根据不同行业设置3至5年过渡期。有分析认为,起步阶段“境内组装即可视为国产”的宽松认定将逐步收紧。
其次,核心部件“国产”的认定标准仍需细化。
以仪器行业为例,丹东市政府2024年的调研显示,仪器仪表重点企业产品国产化率基本在60%以上,部分企业可达90%,但
关键零部件如芯片、传感器、射线管、探测器等仍主要依赖欧美日进口
。一台国产化率90%的仪器,若那10%的进口部件恰恰是核心技术所在,能否算作真正的“国产”?这恰恰是现有国产化率计算方法无法回答的问题。
有分析指出,传统的国产化率计算方式存在四大局限:只计算产地不衡量自主技术、无法体现自主核心技术比率、可能高估无核心技术产品的“国产”程度。行业正在探索新的评价维度——
技术自主化率
,即产品关键技术中自主掌握的比例——以更准确地衡量真正的自主可控水平。
结语
从34号文首次明确“本国产品”的三重标准,到国家认监委密集发布仪器品类验证评价指南,再到46号令将“伪国产”纳入追责——
一个从“定义标准”到“技术验证”再到“采购追责”的闭环正在形成
。
然而,标准的“骨架”已经搭起,“血肉”仍有待填充。组件成本比例如何设定?关键部件的“国产”如何界定?技术自主化率如何纳入评价体系?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决定“真国产”与“伪国产”之间那条界线究竟划在哪里。
当“伪国产”的模糊地带被逐一照亮,真正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企业,终将迎来制度的红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