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股东:1400亿奖金协议无效!
发布时间:2026-05-22来源:Wit OLED
5月22日,股东团体“韩国股东运动总部”声称,关于三星电子员工特别绩效奖金的决定是股东的权利,并威胁称,如果不召开股东大会,将提起诉讼,使该决定无效。
下午1点30分左右,股东运动总部在瑞草区最高法院前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三星电子劳资协议中规定的绩效奖金条款并非《商法》规定的劳资协议事项。

根据临时协议,劳资双方同意支付绩效奖金。奖金将分为绩效激励奖金 (OPI) 和半导体 (DS) 部门的特别管理绩效奖金。
特别管理绩效奖金将由劳资双方共同选定的业务绩效的 10.5% 提供资金,且不设支付上限。三星电子今年的营业利润预期约为300万亿韩元。在这种情况下,将有31.5万亿韩元(1427亿元人民币)作为半导体特殊管理绩效奖金的专项资金。
股东运动总部强调,根据最高法院的判例,此类绩效激励并非劳资双方可以协商的“工作条件,例如工资”。
他们强调,“工会和管理层只需在不违反《商法》的前提下说服每位股东,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获得利润分配的批准即可。”他们补充道,“如果这样做,缺陷就能得到弥补,也就无需提起诉讼来使协议无效。”
前一天,股东运动总部还在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的住所附近举行了集会,并宣布将继续推进申请禁令以中止劳资协议的效力,并提起诉讼以确认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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