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板大厂胜诉,不满5200万赔偿上诉!
在三星显示和拓普泰克就违约赔偿金额的诉讼案二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去年10月,水原地方法院(一审)裁定拓普泰克须向三星显示支付116亿韩元(5208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35亿韩元的违约金和81亿韩元的赔偿金,以及累计利息。三星显示和拓普泰克均于去年11月向水原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此案源于一起民事和刑事纠纷,起因是三星显示指控拓普泰克泄露技术,并声称拓普泰克曾与三星共同开发用于在三星电子智能手机OLED屏幕侧面实现“边缘”的贴合设备。在始于2018年的刑事案件中,针对拓普泰克高管的有罪判决于2023年最终确定。在2019年启动的民事案件中,罚款诉讼的一审判决已于去年10月作出,专利侵权诉讼的一审判决也于上个月完成。在这两起案件中,三星显示均在一审判决中部分胜诉。
在7月9日于水原高等法院举行的罚款诉讼上诉一审中,三星显示辩称:“一审判决中判决的赔偿金额似乎是根据拓普泰克出售给京东方的设备(粘合设备)的价值计算的。”他还补充道:“商业秘密的实际经济价值必须根据在市场上运用相关商业秘密销售(OLED产品)时的经济价值来考虑。”该公司进一步表示:“虽然(涉案的键合设备技术)属于‘后端’(后处理)设备工艺技术,但我将在演示文稿中概述其为何是关键技术。”并补充道:“(本案中)存在各种技术问题。”

一审法院计算的赔偿金额(81亿韩元)低于三星显示声称被泄露的商业秘密的价值,这表明尽管键合技术属于后处理技术,但它对产品销售的贡献巨大。2024年,三星显示将罚款诉讼的索赔总额从最初的36亿韩元提高至730亿韩元。一审法院认可了相当于730亿韩元20%的赔偿金额。
拓普泰克反驳称,“(贴合设备技术)仅仅是一项终端技术,其对(三星显示)面板生产和销量下降的商业秘密侵权贡献率微乎其微”,并辩称“(一审法院)81亿韩元的赔偿金额也过高”。他继续说道,“三星显示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诉讼程序中提交了一份关于从京东方收取专利费的和解协议,但其中的金额细节已被完全隐去。”他补充道,“如果有人想论证京东方和拓普泰克存在共同违法行为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就需要澄清从京东方收取的款项的性质和金额。”
三星显示表示,“我们与京东方就专利许可协议签订了严格的保密协议(NDA),如果违反该协议,合同可能无效。”他补充道,“即使作为他们的代表,我们也没有看到合同原件。”他进一步回复道:“我们已按照提交给水原高等法院的方式,完成了与ITC争议解决程序相同的程序。”他还补充道:“由于合同有效性存在问题,金额似乎难以披露。”
与此同时,三星显示在上个月针对拓普泰克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在一审中取得了部分胜诉。当时,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62民事庭,法官李贤硕、李慧仁和金善浩)裁定:“(被告)拓普泰克及其子公司必须向三星显示支付3.8992亿韩元及相关利息。”并补充道:“驳回三星显示关于产品处置的诉求。”
涉案专利为三星显示的“显示设备制造方法、显示设备制造装置”(注册号:1849656),该技术可将OLED粘合到曲面区域,例如智能手机OLED的侧边,而无需气泡。继专利法院之后,最高法院于去年四月也裁定该专利有效。
在刑事案件中,拓普泰克公司高管于2023年被判有罪。2023年7月,最高法院第二庭(千大烨、赵载渊、闵裕锡和李东元法官)维持了水原高等法院的判决,认定拓普泰克公司高管在OLED层压技术泄漏案的上诉中违反了《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拓普泰克公司业务运营主管方仁福等人的刑期已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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