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即将施行,这些重点必看!


昼夜正中分
春意日渐浓


CHUN FEN





03/20
农历二月初二

中/国/传/统/节/气

春分至,昼夜均,风送暖,江生欢。今日,我们迎来二十四节气中的春分,春潮涌动间,长江干线航运逐步进入旺季,船舶往来愈发频繁,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五周年。在此重要节点,另一部与航运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更全面、更严格、更系统的法治遵循。

[五载法治沪江|筑牢安全生态屏障]
作为我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实施以来,为长江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启了全面依法保护长江的新阶段,明确规定在长江流域全面禁运剧毒化学品和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五年来,浦东海事局坚守初心、履职尽责,以严格执法、精准监管、广泛普法,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护江实效,用行动守护长江生态底色。
在禁运货物拦截方面,浦东海事局政务中心不断探索优化监管模式,以“长江禁运危化品拦截四步工作法”对危险品申报开展100%全面核实,对禁运货物实施闭环管理。2月,浦东海事局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一票禁运货物,政务中心立即对该票货物出口申请做出不予许可处理,对该申报员进行记分处理,并向其重申长江禁运要求和判定标准,有效守住了“长江东大门”。


[新法核心亮点|4个关键词读懂变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7日通过,共10章127条,覆盖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全链条,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核心,构建了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体系。核心变化用4个关键词就能理清:

1.法律阶位升级

从国务院行政法规升级为国家法律,权威性、强制性大幅提升,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监管执法有了更坚实的法律支撑,杜绝监管盲区。

2.全链条闭环

打破以往“分段管控”模式,从危化品生产、储存,到使用、经营、运输,再到应急处置,每个环节都明确管控标准,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全程追溯,尤其强化了运输环节的动态监控。

3.责任到人

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仅处罚违法企业,更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4.处罚加码

全面实行“双罚制”,大幅提高罚款额度。对违法企业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罚10万元。情节严重者暂扣或吊销从业资格,新增“责令停止作业、查封违法场所”等强制措施。

[重点聚焦|水路运输监管新要求]
新法明确了水路运输环节危化品安全管控核心要求,重点升级以下5点,危化品航运企业、相关从业者请重点关注:
报告更规范

船舶载运危化品进出内河港口、通过通航建筑物,必须提前按规定报告,杜绝虚假报告、违规运输;安全运输条件不明确的危化品,需先委托技术机构评估、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交付运输,托运人需同步提交危化品托运清单及安全技术说明书。
监管更全面

不仅核查船舶适装证书、船员资质,更要根据危化品种类、危险特性确认安全运输条件,新增取样检验等查验手段,实现“证书核验+条件确认+现场查验”三重管控,重点排查匿报、谎报危化品等隐患。
内河管控更精准

内河封闭水域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危化品运输需符合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相关规定;船舶航行、装卸、停泊时,需悬挂专用警示标志、显示专用信号,按法律规定申请引航,杜绝违规航行。
应急更前置

航运企业必须制定船舶危化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应急器材、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评估效果,推动应急管理从“事后响应”全面转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
责任更明晰

明确托运人、装货人、航运企业全链条责任:装货人需在装载前严格查验,杜绝违规装载;航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强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谎报瞒报、无证运输、违规装载等违法行为。

[红线预警|这些行为绝对不能碰]
新法明确列举重点违法行为,触碰即罚,无例外!尤其提醒航运相关从业者:
❎ 船舶载运危化品进出内河港口,未报告、未取得海事管理机构审批擅自航行;
❎ 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化品,或谎报、匿报危化品种类、数量;
❎ 使用无适装证书、无安全保障的船舶运输危化品;
❎ 船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
❎ 删改、篡改危化品运输船舶卫星定位、监控数据;
❎ 船舶未携带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单证,或未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装备和物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危化品安全管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全链条”的新阶段。
春和景明,行则致远;危化安全,重于泰山。春分启新程,水路运输日益繁忙,危化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更是水路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
恰逢春分好时节,愿每一位从业者都能守好安全底线、践行新法要求,共同筑牢水路危化品运输安全防线,携手守护春日平安航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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