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获海关总署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26来源:辽宁港口

近期,丹东港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正式获得海关总署批复。作为港口提升进境水产品监管能力的关键项目,丹东港在省、市政府及海关的大力支持下,聚焦关键环节,落实各项举措,以完善的设施配置、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专业的保障能力,为辽宁省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贸易安全高效发展筑牢基础,也为港口拓展特色物流业务、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该指定监管场地于2021年由丹东港重新申请立项,2023年投资约200万元开展场地改建,2024年6月如期建成并通过海关预验收。场地投入使用后,可实现年2000吨进境食用水生动物的规范监管,助力丹东打造进境水产品集散中心,带动周边水产加工、贸易等相关产业发展,为地方经济增长提供新支撑。同时,该场地进一步丰富了丹东港特色物流业务,助力港口在区域港口竞争中凸显优势,为后续拓展更多元化物流业务、完善港口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丹东港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获得批复,不仅标志着丹东港具备了规范、高效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监管能力,更对丹东港自身发展、地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丹东港将依托场地完善的查验设施、专业的检测保障与严格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进境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为后续业务开展树立标准化运营标杆。

丹东港将以此为契机,不断优化场地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指定监管场地的平台优势,推动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贸易便捷化、规模化发展,助力辽宁省打造东北亚水产品贸易集散地,为推动地方经济与东北区域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文字 | 于凡诚
图片 | 于凡诚 宁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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