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以“六防”构建海上安全防护体系

江苏立足海洋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实际,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根本遵循,聚焦防大风、防碰撞、防漏水、防侧翻、防火灾、防中毒六大核心风险,通过系统化部署、精细化管控、闭环化落实,全力构建全链条海上安全防护体系。
(一)防大风
落实“四个做细”
筑牢防风安全屏障
一是做细预警会商。建立“1+1+N”气象预警会商机制,提前48小时精准推送预警;构建“省级盯督促,市级定政策、县级抓落实”三级工作体系。二是做细分级召回。明确大风预警对应的渔船召回标准,九级风时召回24米以下中小型渔船及养殖船,十级风时召回所有渔船;依托“苏渔安”系统每小时调度,跟踪返港进度,确保应召尽召。三是做细应急备航。结合风力和执法船抗风浪能力,科学部署执法船,确保三个沿海各市至少一艘在海备航,应对突发险情。四是做细渔船锚泊。组织渔港开展返港渔船锚链加固、隐患排查,落实专人盯防值守,常态化巡查,严防渔船走锚、漂移。
(二)防碰撞
推行“一划三抓”
严防商渔碰撞事故
一是划红线。联动海事部门在海上敏感水域、商船航道等区域划定电子围栏;建立商渔船联管中心,共享信息、联合执法,整治违规作业行为。二是抓值守。督促落实渔船值班瞭望制度,对10人以上重点渔船夜间点验,规范船员操作,杜绝航道内滞留作业。三是抓点验。执行上、下午及夜间“三点验”机制,压实管理责任,实现渔船动态全时段管控,预警信息闭环处置。四是抓演练。组织实战演练,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渔民避碰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防漏水
强化“三严管控”
防范船体渗漏险情
一是严查五项指标。将船体密封、海底阀、水位报警器、机舱、鱼舱五个关键部件检查纳入出海必查、返港核查,督促船东船长落实自查,隐患闭环销号。二是严盯编组生产。落实渔船编组要求,明确安全员,建立“船—人—港”联动机制,提升漏水险情救助成功率。三是严推改造提升。将防水、电路改造纳入渔船更新支持范围,引导船东改造老旧破损设施,从源头防范隐患。
(四)防侧翻
聚焦“四个紧盯”
守住船体稳性底线
一是紧盯四类渔船。聚焦帆张网、笼壶、多毛单片张网、流刺网改造四类渔船,整治帆张网等易侧翻渔船违规装载行为,规范渔获渔具配载,严守甲板最大载重量,把控船体稳性。二是紧盯进出港报告。落实进出港报告措施,对帆张网渔船实行装载全流程管控,拍照核查合格后方可出港。三是紧盯许可合规。核查捕捞许可与实际作业渔具一致性,严厉查处违规作业,从源头规范作业行为。四是紧盯超航区行驶。警示多次超航区渔船及所属县区,强化“苏渔安”监控和执法检查,严查超航区行为。
(五)防火灾
狠抓“三个抓实”
强化消防安全管控
一是抓实渔港消防。督促渔港配齐维护消防设施,规范明火作业审批,完善消防应急预案。二是抓实隐患排查。聚焦渔船私拉电线、违规动火、厨房煤气瓶违规放置等突出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实现隐患清零。三是抓实应急演练。组织针对性演练,培训消防设施使用、初期扑救及疏散逃生技能,提升渔民实操能力。
(六)防中毒
落实“三个规范”
严控密闭舱室风险
一是规范作业流程。执行密闭舱室“通风、检测、监护”三步法,落实防护措施,严禁无防护盲目作业。二是规范教育培训。将防中毒知识纳入船员必修培训,组织专题学习,提升渔民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规范警示标识。在密闭舱室等重点区域,统一张贴作业规范和警示标识,强化渔民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