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交通船安全防线,“五项制度”护航进行时
发布时间:2026-03-26来源:浦东海事
交通船主要指船舶检验证书中载明可以用于接送人员,但未纳入客船管理范畴的船舶,在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水上风电运维、物料供应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浦东海事局作为长江口南岸和南槽航道的水上监管前沿阵地,辖区涉水工程众多,各工程交通船作业场景分散、通航环境复杂多样,浦东海事局通过深入推进交通船安全管理“五项制度”,构建起全链条、多层次的交通船安全治理体系,有效提升了辖区交通船的监管成效。
冬去春来,涉水工程建设迎来高峰期,交通船通航往来愈发频繁,交通船的安全保障成为当下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今天,由三甲港海巡执法大队带来“三甲”护安澜系列第一期内容:交通船安全管理“五项制度”——浦东海事局践行重点船舶监管新范式。
指导企业按照“一船一档”原则,全面掌握所用船舶的航区限制、抗风能力、停泊和作业位置、船员配备、乘客定额等关键信息。严禁雇佣渔船、“三无”船舶等非交通运输船舶参与人员运输。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船舶船况自查,确保交通船处于良好船况。
指导企业为交通船指定签单发航人员,每日开航前,签单发航人员评估气象海况、水文条件、船舶安全状况、应急力量配备等情况,详细记录气象海况、开航时间、航程时间、目的地等内容,满足航行安全条件的,签单同意后方可发航。
督促辖区交通船在开航前向企业报备船上人数、身份信息、登船地点、登船时间等信息,确保每航次船舶载客人数不超过乘客定额。鼓励企业通过人脸、指纹等身份信息识别系统核验登船人员身份。船舶救生设备应足额配备,所有在船人员须按规定穿救生衣。
督促企业为符合条件的交通船按要求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建立健全远程监控制度,并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值守,利用船舶AIS、船载监控等多种方式实现所用船舶的远程动态监控,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和受恶劣天气影响期间仍在运营的交通船,企业应安排相关负责人在岗值守。
督促指导企业加强与气象、海洋部门的信息联动,建立健全恶劣天气预警叫应工作机制,鼓励固定航线、固定水域作业的企业向气象部门定制专项气象服务。督促企业结合交通船技术参数和实际船况,逐船明确风力、能见度等禁限航标准,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管制要求。
“五项制度”有效破除了交通船安全监管的痛点和盲区,浦东海事局将持续优化制度实施细则,深化政企协同共治,全力打造更安全、更高效、更规范的交通船运营环境,为辖区涉水工程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以实际行动守护一方水域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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