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船员酒后互殴,持刀刺死同事判处8年监禁!
发布时间:2026-03-23来源:中时新闻网
据台媒的报道称,台湾省高雄港去年一名巴拿马籍商船船员法哈多(音译),在船上与同事阿古斯丁(音译)酒后发生口角,遭对方掐脖后,法哈多心生不满竟回房取刀攻击,导致阿古斯丁身中两刀伤重不治。
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审结,依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处法哈多有期徒刑8年,并于刑满后驱逐出境。
案发于2025年1月间凌晨,2人所属的货轮停泊于高雄港码头。法哈多酒后与阿古斯丁在甲板争吵,遭对方掐住脖子后,法哈多愤而抛下“你给我等着”等语,随即冲往船上厨房拿取两把分别长约35、40公分的厨刀。
法哈多返回甲板后,持刀猛刺阿古斯丁的胸部与腹部,伤口深达10公分,刺穿了对方的胃动脉、胃体部及肠系膜,导致大量出血并发腹膜炎;法哈多见同事受伤倒地后随即收手,并曾试图为其止血,但阿古斯丁经紧急送往小港医院救治后,仍于两天后因伤重宣告不治。
庭讯时,法哈多坦承动手,但辩解当时因饮酒导致神志不清,且强调自己曾主动向船长交代经过,应符合自首减刑要件,然而法官认为,法哈多在案发后能清楚交代争执过程,且经精神鉴定显示其行为时的认知与判断能力并未降低,因此不适用减刑条件。
此外,法官指出案发时商船停泊于高雄港码头,并非在海上航行,船长并不具备司法警察权限,而员警到场前已得知法哈多是行凶者,法哈多事后坦承仅属“自白”而非“自首”,依法不予减刑。
高雄地院审理后考量,被告法哈多并无前科,且事后已取得死者配偶谅解,对方表示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犯后态度尚可,量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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