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澜长江:长江保护法的五年之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实施第五年。长江口,作为长江的入海咽喉,曾是非法采砂的重灾区。然而现在,这里已经连续两年实现违法采砂“零发案”。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本期的《安澜对话》邀请到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徐磊,请他为我们讲述这五年间的变化。
案发“断崖式”下降 从46件到连续两年“零发案”
2020年,也就是《长江保护法》实施前一年,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共查处了46件违法采砂案件。而从2021年起,数字出现了断崖式下降:2021年25件,2022年2件,2023年1件,2024年至今连续两年“零发案”。
“各水上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都未发现违法采砂情况,也没有接到举报。”徐磊说,更直观的证据来自水下——过去一些违法采砂的高发水域,通过水下地形测量可以看到,河床已经开始自然恢复。
而江面上的变化更加一目了然:“五年前,随处可见停靠在浅滩、甚至明目张胆聚集在一起的三无采砂船,如今已经完全绝迹。”
从“人海战术”到科技赋能
徐磊坦言,过去违法采砂之所以难以根治,根本原因在于利益驱动——违法成本低,回报却极高。过去罚款上限为三十万,对动辄获利数百万元的不法分子来说,威慑力度有限。
《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新法规定:在长江流域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或者在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的,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船舶、设备、工具,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执法手段也在升级。过去依靠“人海战术”,不法分子常常采取流窜作业来逃避执法部门的检查。2022年起,执法部门在重点水域部署了雷达光电系统,具备全天候扫描能力,搭载可见光和红外监控,夜间也能清晰识别船舷号、船舶轮廓。系统还能通过算法进行异常停留识别、航迹偏移预警,让违法船只无处遁形。
多部门从“并行发力”到“握指成拳”
访谈中,徐磊分享了两个印象深刻的案例。第一个是2021年《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查处的第一案——“3·14”樊某某等人非法盗采江砂案。这起案件由长航公安先行查获,按照传统流程,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行政执法部门要等刑事处罚走完再介入。但刑事处罚流程很长,查获的涉案船舶停在哪里?上海岸线码头资源紧缺,长时间保管成本极高。过去往往要求涉案人员委托他人自行保管,结果这些船最后往往又回流到江面上继续非法采砂。
“于是我们向公安提出:可否提前介入,两部门联合办理?”徐磊回忆,为了确保依法合规,他们又邀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共同研究。
第二个案例是2023年——截至目前最后一起违法采砂案件。当事人正在试作业、寻找采砂水域,被崇明海事局当场抓获。第二天,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就从海事部门接收案件,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按已有机制处置,从接案到没收船舶,不到一个半月。
这些案件的办理,推动了一个重要机制的形成。2021年11月,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四家单位正式签署《四方合作备忘录》,围绕行刑衔接各环节的操作细节做了明确。2023年,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分局也加入了进来。
下一个五年:从“严打”到“无感监管”
展望未来,徐磊表示,在违法采砂基本可控的情况下,一方面会持续通过协作共治和科技手段强化日常监控,防止回潮;另一方面,对依法合规开展的采砂许可项目,将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今年,我们将对规划许可采区部署雷达光电监控,试点开展无感监管。”徐磊介绍,除接到举报或在监控中发现异常,原则上不再开展现场检查。即使发现问题,也会通过提醒、建议、告诫等方式加强合规指导。
来源:法治天地Channel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