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召开一季度重点工作交流点评会
4月8日上午,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召开一季度重点工作交流点评会,全面落实“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总结一季度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二季度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海洋强省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奋力开创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分管厅领导点评工作,机关各处室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一季度海洋经济工作稳中有进、实现良好开局。规划编制与法规实施成效明显,“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高质量编制完成并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全面宣贯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有序推进,应对外部形势有力有效,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达1150万标箱、同比增长14%,一季度港口生产实现开门红;渔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出台大黄鱼产业支持政策,渔港经济区建设成效突出,渔船安全工作持续加强;海洋科技与产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编制海洋新材料发展实施方案并开展产业对接活动,谋划推进深海科技与深海工程;党的建设走深走实,政绩观学习教育有序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嵊泗结对帮扶等工作扎实开展,为全年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
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对标对表、分析查找工作短板,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聚焦“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落地实施、一流强港建设等重点集中攻坚,直面渔船安全治理现代化、海洋科技创新与产业协同发展、海洋强省重大项目有效推进等难点逐一破解,及时总结提升、塑造品牌、展示亮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强省建设。
会议要求
二季度是承上启下、冲刺半年红的关键期。要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奋力交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答卷。要抓实渔船安全,紧盯4月渔船安全攻坚关键期,细化落实各项监管举措,依法依规强化安全管控,探索优化渔业保险政策,借助人工智能提升治理效能,坚决防范安全事故,为全年渔业安全筑牢根基。要抓实一流强港建设,加快推进港口生产、码头建设、港航服务业发展及强港改革任务,全力确保“新波指数”“保七争六”;精心筹备2026第十届海丝论坛,主动对接争取多方支持,持续提升浙江港口核心竞争力。要抓实海洋科技创新,聚焦深海科技、“人工智能+海洋”等优势领域,强化科创平台建设管理,推动科研成果加快向产业优势转化,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海洋科技创新品牌。要抓实海洋强省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海洋重大项目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对接科创基金,支持海洋科技和海洋产业发展,引导民营资本参与,为海洋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要抓实党的建设,高质量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高水平如期完成中央巡视整改销号,积极配合做好审计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