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宜昌海事精准施治 守护峡江水上安澜
细微之处潜藏安全隐患,毫厘之间坚守生命防线。内河客船既是峡江两岸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也是游客观光游览的核心载体,其结构稳性、水密完整性、关键设备运行可靠性,直接关乎船舶航行安全,关乎水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宜昌海事局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上级行动部署,精准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聚焦城市游览船、乡村客渡船等重点船舶,联合船舶检验机构,以严管严控、真抓严治的态势,排查整治内河客船安全隐患,筑牢峡江水上安全防线。


对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宜昌海事局依托长江海事局及本局两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与船舶检验机构建立常态化协同检查机制,有效打破行业监管壁垒,实现船舶 “全面体检” 与 “专业诊断” 一体推进、同步落地。
执法人员严格对照船舶原始设计图纸,深入机舱、客舱、甲板、舵机舱等关键区域,围绕船舶稳性、水密完整性、消防设施配备、操舵系统运行及应急设备有效性等核心项目,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严格执行缺陷登记在册、限期整改落实、复查验收销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全面覆盖、问题整改不折不扣。
目前,两级工作专班已提前全面完成辖区客船检查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对所属船舶存在突出质量问题较多的6家航运公司开展了约谈警示,按规定对3家体系内航运公司进行了附加审核,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向公司管理层面延伸。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人员发现了一批涉及船舶稳性、机电设备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在此梳理供各涉客航运公司、船舶和船员对照自查自纠。
违规增设压载物

问题描述: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客渡船在艏尖舱堆放石块等临时压载物,总重量超 200 公斤,且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对船舶稳性造成不利影响。
法规依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明确规定,确需采用永久性压载的,必须征得船舶检验机构同意,并在船舶稳性报告中注明永久性压载相关情况;永久性压载需选用压铁、水泥块等规范固体物料,且须采取有效固定措施,保障压载稳定性。
隐患分析:私自增设压载物会直接改变船舶空船重量、重心位置与漂浮状态,遭遇恶劣天气或大角度转向时,船舶极易发生横倾,甚至引发倾覆事故;同时,临时压载物未固定,航行中易发生滑移,进一步破坏船舶稳性,严重威胁全船乘客与船员生命安全。
舱口盖锈蚀变形无法关闭

问题描述:执法人员对某客渡船检查时发现,部分船舶主甲板舱口盖因长期日晒雨淋、锈蚀腐蚀,出现锈蚀穿孔、密封胶条老化脱落、铰链变形闭合不严等问题,无法实现舱口有效封闭,风雨密性能不达标。
法规依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规定,干舷甲板上的各类开口,必须配备风雨密舱盖,确保在任何风浪天气下均不发生渗水、漏水情况。
隐患分析:舱口盖风雨密性能失效,会导致下雨或上浪时舱室大量进水,直接破坏船舶浮态与稳性,轻则造成舱内进水、设备短路故障,重则引发船舶倾斜、沉没。
燃油柜速闭阀锁死失效

问题描述: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客滚船机舱燃油柜速闭阀因长期缺乏维护保养,出现速闭阀误动作,船员将速闭阀的传动机构用铁丝进行了绑扎,导致速闭阀无法在机舱外进行关闭,应急切断功能丧失。
法规依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明确,主机总功率大于440KW的船舶,需在燃油驳运泵、燃油供给泵、滑油供应泵、热油循环泵和分油机等设备外部设置控制设施,确保相关区域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关停设备、切断油源。
隐患分析:燃油速闭阀是机舱防火的“生命线”,一旦功能失效,火灾发生时无法快速切断燃油供给,火势将迅速蔓延扩大,极易引发燃油爆燃,形成灾难性后果,严重危及船员与乘客生命安全。
舵机液压油柜无低液位报警

问题描述: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部分客船舵机液压油柜未按规定安装低液位报警装置,也未配备液位计,无法对液压油异常泄漏实现实时监测、提前预警。
法规依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规定,舵机工作油箱必须配备液位计和低液位报警装置,精准、及时指示液体泄漏情况;低液位报警装置需在驾驶室和机器处所易观察位置,同步发出听觉与视觉双重报警信号。
隐患分析:液压油泄漏无实时预警,会导致舵机因失压出现转向失灵,船舶在急弯、浅滩、支流河口等复杂航段航行时,极易发生失控撞岸、碰撞过往船舶等恶性水上交通事故,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宜昌海事局将持续纵深推进内河客船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抓实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严防问题隐患反弹回潮。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客船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应用,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实现船舶航行动态、设备运行状态、船员操作行为实时监测预警,推动水上安全监管从 “事后处置” 向 “事前预防” 根本性转变。
一是固化“海事+船检”联合执法模式,将高风险隐患项目纳入常态化检查清单,实现船舶从运营到报废全生命周期动态精准管控;
二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船舶质量安全状况与企业信用评级直接挂钩,对隐患多发、整改迟缓的企业实施从严监管、公开曝光,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是深化水上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现场警示、登船普法宣讲、渡口安全科普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船主、船员安全操作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安全监督,构建全民共治的安全监管格局。
(来源:宜昌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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