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查三起!雾航禁令不是口号

以案为戒
近期,宜昌海事局枝江海事处辖区连续出现浓雾、团雾天气,江面能见度骤降,局部不足200米,严重低于船舶安全航行标准。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宜昌枝江海事处第一时间对辖区大雾水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通过VHF、微信群、区播等多种方式反复播发管控信息与安全提醒,引导来往船舶选择安全水域抛锚扎雾,守听高频,耐心等待视线好转后统一放行。
然而,海事执法人员通过电子巡航发现,仍有部分船主心存侥幸,无视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禁航指令,冒险航行。执法人员迅速与“江渝**”"华渝**"“华渝**”三艘船舶取得联系,制止其冒险航行行为,要求就近选择安全水域抛锚接受调查。
以案说法

相关法规条文
1.《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六项:船舶不遵守禁限航要求冒险航行,应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相关条款: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能见度不良航行管控规定的船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扣留责任船员适任证件3至6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情节恶劣、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雾天气下,船舶视线严重受阻,难以发现周围船舶、航标及障碍物,碰撞和搁浅风险大幅增加。请所有船舶严格遵守安全守则:
1. 服从指令,不冒险航行
航行中如遇突发浓雾或收到禁限航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离港或航行,听从海事执法人员指挥,就近选择安全水域锚泊扎雾,耐心等待海事管理部门统一发布解禁信号。
2. 开启设备,不关闭信号
AIS、VHF、雷达必须全程开启,按要求正确显示号灯号型,保持通信畅通,主动与周边船舶加强联系,确保本船动态可被识别。
3. 加强值守,不放松警惕
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实时关注天气变化和锚位状态,做好防走锚、防碰撞、防搁浅的应急准备。
4. 遇险即报,不错过时机
牢记水上应急电话:12395。一旦发生突发险情或发现通航隐患,第一时间拨打求救专线,及时报告现场信息,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来源:宜昌海事局)

长江海事发布
长按二维码点击关注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