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新法新规“硬约束” 激活绿色发展“新引擎”——江西吉安举办水产养殖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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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取得阶段性成效、渔业发展进入“由量向质”转变的关键时期,渔业管理的逻辑正加速从“资源获取”转向“生态守护”。4月10日,一场具有特殊意义的专题培训在江西省吉安市乡村振兴学院举行。正值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江西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全面执行、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纵深推进“四重节点”交汇之际,吉安市农业农村局精准发力,组织全市13个县(市、区)的130余名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及渔业技术骨干,开展2026年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渔业政策法规暨养殖尾水治理与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专题培训。
这既是一次政策法规的“宣贯会”,更是一次绿色发展的“动员令”。

聚焦“新法新规”:从“生产优先”到“生态优先”的理念重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即将实施,其核心变化在于立法理念的根本性转变。培训首课,南昌大学简少卿副教授并未停留在法条释义层面,而是直击要害——剖析“生产导向”向“生态导向”的深刻转型。
围绕养殖水域“三区”划定、苗种生产许可与检疫、养殖台账规范记录、水产品上市附证管理等核心制度,简少卿逐条厘清了养殖主体的法定责任。简少卿表示:“新法的‘牙齿’更锋利了,但根本目的不是处罚,而是倒逼大家从‘向水要鱼’转向‘以水养鱼’。”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的解读,培训现场指导养殖主体规范合格证开具与全程追溯管理,让“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成为吉安水产品的“标配”。
守住“排放底线”:从“被动治污”到“主动减排”的模式转型
尾水治理是水产养殖面临的现实“硬骨头”。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章海鑫高级水产师以江西全面执行的《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6/1993-2024)为蓝本,结合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逐条解读一级、二级排放限值及对应适用水域,明确不达标即不能排放。
为让技术“接地气”,章海鑫系统介绍了沉淀过滤、生态沟渠、人工湿地、“三池两坝”等实用治理模式,并结合国内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强调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自行监测要求及违法处罚规定。“标准是刚性的,但技术路径是柔性的。每个养殖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理方案。”这种“底线思维+技术赋能”的讲授方式,让参训的水产养殖大户既感压力,更增信心。
剑指“滥用药”:从“治病为主”到“防病为先”的路径革新
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是未来三年的重点行动。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田飞焱高级水产师的授课,以一组触目惊心的药物残留超标案例开场,迅速抓住大家的注意力。他系统讲解了水生动物疫病科学防控与规范用药技术,重申了苗种检疫申报制度、检疫流程及合格证开具要求。
“不发病不用药、少用药、用对药”——这句通俗易懂的口诀成为全场的共识。田飞焱详细列出了禁限用药物清单、休药期管理规定与抗生素使用准则,引导养殖主体树立“绿色健康养殖”理念。不少参训学员课后表示:“以前是鱼病了才着急用药,现在明白了,做好检疫、管好环境、规范用药,才是长久之计。”
科技赋能与闭环管理:培训不是“一阵风”
培训不止于课堂。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张燕萍研究员还就大口黑鲈棚塘接力等主推养殖技术作简要介绍,为养殖主体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
更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培训并非“单点发力”,而是吉安市渔业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培训开展前,吉安市农业农村局已组建工作小组分赴各县(市、区),深入一线对194家规模以上养殖主体上门宣讲新法新规,张贴告知书,并现场指导规范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三本账”,确保政策直达主体。此次培训,正是对前期普法宣传与技术帮扶工作的深化与升华。
“这次培训,给我们既戴上了‘紧箍咒’,也送来了‘金箍棒’。”万安兴农养殖场负责人罗秋生如是说。
作者:张明辉
监制:曾诗淇 编辑:杨钧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