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杂志 | “田长+”是个什么“+”?

2025年2月20日,在肇庆市高要区大湾镇村头村,一场特殊的会议开进田间地头。
这天,肇庆市田长制办公室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来到这里,实地调研问题耕地整改推进情况,并组织召开2025年度“田长+警长+检察长+法长”第一次联席会议。
全面推行田长制,是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举措。而“田长+”则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部门共同监管责任。
广东田长制全面推行以来,除肇庆市外,湛江、茂名、韶关等地也纷纷制定“田长+”联动协作机制,构建耕地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凝聚耕地保护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耕地保护及田长制工作落实见效。

“田长+”多元共治模式实施以来,肇庆市已协同处置典型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件8宗,共涉及耕地320亩。肇庆市自然资源局/供图
肇庆市是粤港澳大湾区中土地面积最大的城市,全市耕地保护任务156.3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44.98万亩,占比将近93%。再加上全市70%的耕地主要分布在西北山区县,呈“零星、分散”式分布,耕地保护任务重,压力大。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周丹介绍,2020—2023年,全市耕地年度流出连续4年均超过1万亩。2024年以来,肇庆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全市共划分4951个耕地保护网格,涉及各级田长总计7717人。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全市田长巡田及公众上报问题线索316个,完成处置305个,处置率超95%。2024年,全市耕地共流出8920亩,同比下降27%。从2025年1—8月的监测情况来看,肇庆耕地流出数量同比进一步大规模下降,肇庆市耕地流出的态势得到了根本性的扭转。
“以前没有田长制的时候,要发现耕地流失的问题,主要依靠国家定期下发卫星图斑,再由乡镇自然资源所去实地核查,时间跨度久、效率低,往往发现的时候已经造成既成事实,整改难度很大。”周丹告诉《南方》杂志记者,推行田长制以后,田长定期巡田,可以早发现、早处理,有效遏制了破坏耕地的行为。
2025年2月,村头村田长在巡田时,发现一村民在承包地里私挖鱼塘,涉及约60亩,构成破坏耕地,涉嫌违法犯罪。
大湾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梁锦泉介绍,一开始镇村田长跟村民沟通的时候,村民是有抵触的,这一方面是因为村民法律意识淡薄,觉得自己交了租金承包的土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不了解自己破坏耕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另一方面,村民认为已经投入了一定的成本,不愿意无偿进行整改恢复耕地。
这种现象并非孤例。“在推行田长制的工作中,对基层田长巡田发现或社会公众反馈的疑似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有些时候基层在实施问题整改时推动难度较大,有些村民不配合,不到现场甚至拒接电话,但是田长或自然资源部门又没有权力实施强制手段,司法力量的介入很有必要。”周丹解释。
2024年9月,肇庆市在全省率先推行“田长+”多元共治模式,印发《肇庆市“田长+警长+检察长+法长”协作工作机制(试行)》,发挥田长制和刑事诉讼、公益诉讼、审判职能在耕地资源保护、受损耕地修复、违法占用耕地惩治等方面的合力,刚柔并济守牢守好“饭碗田”。
在村头村的案例中,梁锦泉介绍,经过派出所和检察院联合执法,多方沟通,村民最终积极配合进行整改,很快就恢复了耕地,种上了番薯等农作物。
2月20日,肇庆市2025年度“田长+警长+检察长+法长”第一次联席会议走进村头村,实地调研问题耕地整改推进情况。
周丹介绍,肇庆市“田长+警长+检察长+法长”协同机制主要通过信息共享提速、联席会商提效、联动巡检提能等手段。以联席会商为例,肇庆市建立“田长+”联席会议平台,市田长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议召开联席会议,就辖区内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肇庆市还构建了田长办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田长制工作中的线索移交办理、执法联动和司法服务保障机制,打通信息共享的渠道。“各级田长在巡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耕地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给司法机关或者由司法机关及时去现场进行取证、鉴定等各种工作,对于后续整改处理会提供很大帮助。”周丹告诉《南方》杂志记者。
而对于联席会议议定的挂牌督办案件以及基层田长巡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肇庆市田长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组织开展巡检工作,实地督促责任人落实问题整改。
统计数据显示,“田长+”多元共治模式实施以来,肇庆市已协同处置典型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件8宗,共涉及耕地320亩。
“接下来,依托田长制阵地,我们将进一步提升‘田长+’协同力度,结合现代技术、巡察信访、新型媒介等手段,推动耕地保护责任更加夯实、违法违规涉耕问题打击力度更加有力、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更加强烈,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周丹说。
田长制推行以来,除了肇庆市,湛江、茂名、韶关和广州市增城区、白云区,以及河源市龙川县、梅州市梅县区、惠州市龙门县等地也纷纷制定“田长+”联动协作机制。
2023年11月,增城区检察院联合该区田长办举办“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签仪式。仪式上,双方会签《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 织密增城耕地“保护网”的实施意见》,并分别向4名法治田长、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
作为广州市最大的农业生产基地、乡村振兴主阵地,粤港澳大湾区“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的优质生产供应基地,增城区耕地面积2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8.5万亩,占广州市的30%。两年来,增城区通过“田长+党员”“田长+检察长”“田长+志愿者”等制度机制,发动各级机关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志愿者参与“万人巡田”,组织基层团委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与检察院签订联动协作实施意见并开展“双方互聘”,将田长制工作从“一家管”变为“大家管”。
2024年,龙川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入选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的2024年首批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始全域推进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12月,龙川县自然资源局与县人民检察院、佗城镇政府共同设立龙川县首个“田长+检察长”联动机制耕地保护示范基地。2024年,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利用“田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对全县15个乡镇高标准农田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韶关市是全省2个整市推进耕林空间治理试点的城市之一。2024年,韶关市印发《韶关市“河长+林长+田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六长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六长”协作联席会议,发挥河长制、林长制和田长制制度优势以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职能作用,高效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
2025年7月15日,一张《德庆县2025年“护田员”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发布在肇庆市德庆县政府网站。公告显示,招聘“护田员”乡村公益性岗位40个,工作内容为协助村级田长、网格田长开展工作。
德庆县田长办相关负责人莫瑞兰介绍,德庆县属于传统农业大县,拥有耕地17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15.22万亩。田长制推行以来,德庆县设立各级田长1132名,其中村级田长332名、网格田长626名,实现了“人田对应”。护田员岗位属于公益性质,主要面向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和脱贫户。
“村级田长和网格田长以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为主体,平时工作多任务重,有的时候抽不出时间去巡田。有了护田员之后,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村级田长和网格田长巡田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可以给村民增加收入。”莫瑞兰告诉《南方》杂志记者,护田员作为当地村民,熟悉村里情况,平时发现破坏耕地的线索,比如常见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就会尽快通知村级田长和网格田长或者镇相关部门。
莫瑞兰举例,2025年10月底,在德庆县莫村镇平岗村,5户农户非法占用500多平方米的耕地集中建房。在刚打好地基的阶段,及时被护田员、村级田长发现,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快速组织执法队伍处置,及时纠正了一起破坏耕地的行为。
护田员作为田长制的补充力量,得到省自然资源厅的重视。2023年印发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面推行田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各级田长、护田员开展技术培训。在2024年1月11日举办的广东省田长制现场推进活动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护田员,协助村级田长、网格田长工作。
耕地保护涉及千家万户,群众的参与至关重要。广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强耕地保护信息发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在广东的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田长制公示牌。老百姓通过扫描公示牌左下角的二维码,进入公众耕地保护服务小程序,可以实时了解耕地相关信息,发现问题线索还可以通过小程序在线举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小程序已累计访问近31万人次。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田长制全面推行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大力开展“卓粤·自然 保耕地守红线”政策宣传走基层活动,探索出“田长+政策+法治+科技”耕地保护新路径,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等,助力田长制在基层全面落地实施。
其中,“田长制+普法”新模式被评为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普法项目。截至2025年4月30日,通过讲堂授课、展位互动、田间地头实操等形式,开展政策宣讲46次,覆盖21个地市和各级公务员约4000余人,基层田长和普通民众约3.8万人,凝聚了耕地保护新合力。
在耕地保护方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责任”的重要性。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从政府负责到党政同责,广东“田长制”的推行全面建立了省、市、县、镇、村五级田长和网格田长的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耕地保护的责任仅归于各级田长。
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广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省田长制责任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9个单位,要求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科技支撑、网格管理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
当前,广东各地结合地方实际,探索了多种形式的“田长+”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为田长制发挥作用注入了强劲的力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群众是耕地保护的直接参与者,也是最终的受益者。群众的参与同样是田长制推行必不可少的一环。广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就加强耕地保护信息发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作出部署。
广东各地在推行田长制过程中,通过开展田长制送训下乡、推进田长制公示牌制作设立、多途径开展宣传引导等,大力营造“耕地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氛围,提高群众对田长制和耕地保护的认同,有力助推田长制的顺利实施。
未来,广东在全面推进田长制过程中,仍需在提高各部门协同力度,提升全民耕地保护意识,激发社会公众参与耕地保护的主动性等方面加大力度。
【来源:《南方》杂志2025年增刊《守牢守好“饭碗田”——广东耕地保护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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