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纠违!驾驶船舶不是“独角戏”!
2026年2月13日00时20分,危险品船舶“欣华欣XXX”轮在巫山明月山航行期间驾驶室仅有一名驾驶值班船员!
2026年3月6日22时59分,危险品船舶“新平江XXXX”轮在万州瀼渡水域航行期间驾驶室一名值班船员打瞌睡!
2026年4月1日06时30分,滚装客船“鸿兴XXX”轮在云阳大龙角水域航行期间驾驶室仅有一名驾驶船员!
海事智管中心发现后通过甚高频联系涉事船舶,责令其立即整改,提醒合理安排值班船员,确保值班人员正常履职。
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
第六条 船长应当安排合格船员值班,明确值班船员职责。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保证船舶、货物、人员安全及保护水域环境的要求,考虑值班船员资格和经验,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值班船员,并保证值班船员得到充分休息,防止疲劳值班。
第七条 内河货船在航行中的驾驶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二)1000总吨至3000总吨内河货船,驾驶值班每班1人须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夜间及能见度不良时,需增配1名普通船员。
第八条 内河客、渡船在航行中的驾驶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1000总吨及以上内河客、渡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
第十六条 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值班船员,除执行本规则外,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夜间、能见度不良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应当加强了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二十六条 船员在船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不得疲劳值班。
《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船员行为规范(试行)》
第二十六条 船员在船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不得疲劳值班。
《涉客船舶船员行为规范(试行)》
第二十六条 船员在船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不得疲劳值班。
海事提醒:
驾驶室值班船员打瞌睡、离岗,极易导致驾驶员分心、无法专注航行,增大碰撞、搁浅风险。务必严守值班纪律,保持正规瞭望,做好工作交接,杜绝疲劳值班,不得擅自离岗或打盹,确保航行安全。

长江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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