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单船对船保税绿色甲醇加注业务落地宁波舟山港

4月22日,随着加注船“大庆268”轮将保税绿色甲醇缓缓注入靠泊在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的“中远海运天秤座”轮燃料舱,浙江省首单船对船保税绿色甲醇加注业务正式落地,为宁波舟山港绿色燃料服务矩阵再添重要支撑。
在全球航运业碳减排压力持续加大、国际海事组织(IMO)环保法规日益严格的背景下,绿色能源替代传统燃料已成为行业必然趋势。绿色甲醇作为航运低碳转型的核心替代燃料,燃烧几乎不产生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降低80%以上,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减少75%至95%。同时,绿色甲醇在常温常压下为液态,储运灵活、适配性强,深受航运巨头青睐。
在此之前,宁波舟山港已率先开展岸对船绿色甲醇加注探索,积累了初步的操作经验与安全规范;此次船对船加注模式的落地,进一步丰富了加注方式,提升了作业的灵活性与效率,标志着港口绿色甲醇加注能力迈上新台阶。

此次首单业务的成功落地,得益于省市县有关部门和口岸单位的高效协同与制度创新。其中,海关部门创新推出保税仓与出口监管仓功能叠加,大幅简化作业流程、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显著提升加注业务效率;海事部门依托“远程监控+水域巡航+现场巡查”的立体化监管网络,全程护航船舶进出港、靠离泊监护及加注作业安全;边检部门通过“网上预报、即时办理”实现“零等待”通关服务。同时,商务、交通等相关部门核发绿色甲醇加注许可,创新加注船备案模式,协同完成绿色甲醇加注评估报告评审;宁波经开区、镇海区等积极履行属地职能,以首单加注为切入点,高质量精准服务企业创新创效。多部门协同发力,为加注业务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与营商环境支撑。
特别是在货源保障环节,此次加注业务所用的绿色甲醇通过保税流转方案实现稳定供应,并创新采用“出口监管仓+保税仓”两仓叠加模式,有效破解了货源存储与流转难题,为后续业务常态化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将以此次首单落地为契机,持续强化政策引导与服务保障,支持宁波舟山港完善绿色燃料供应体系,提升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助力长三角打造世界级绿色航运枢纽,为全国港航业低碳转型、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浙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