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读懂!《生态环境法典》防治船舶污染行政处罚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6-04-24来源:中国海事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典化时代。该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对于防治船舶污染工作而言,不仅是对多部法律的整合,更是一次法律责任体系的重构与升级。
《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编在通则部分明确了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设定了行政处罚追责期限与民事诉讼时效,确立了污染事故追责中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并完善了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的衔接规则等。在分则部分对防治船舶污染的行政处罚作出了较大调整,一方面重点加大了船舶违规排放的处罚力度,整体处罚金额较之前大幅提高;另一方面改变了船舶污染事故罚款计算方式,取消了按照事故损失比例计罚模式,明确了固定数额。
为助力新规落地,我们编制了《〈生态环境法典〉防治船舶污染行政处罚新变化》(详见附表),为海事执法人员在法典生效实施后准确适用提供指引,给航运企业及从业人员清晰了解法律责任提供帮助。
<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
精选推荐:
今日航行通告与航行警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公开征求《渤海全域船舶定线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多处上层建筑围蔽结构风雨密失效
船载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丨“白酒基酒”藏玄机,“条目”选择须谨慎
媒体聚焦丨海事新闻速览·第193期

转发,点赞,在看,安排一下?![]()
转载说明:本文系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与本平台立场无关。若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或相关权利人及时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后移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