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为84.7万老年人购买意外险
政府出资为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摔伤等意外事故,即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记者28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减轻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今年湖州市将由政府出资,为全市84.7万老年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工作将于下月起统一启动。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15年,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保险+养老”探索,由政府出资,为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费购买包括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等在内的老年人意外险。这些年来,老年人意外险延伸了湖州市基本医疗的保障范围,有效避免了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因为意外的发生致使生活陷入困境。数据显示,去年老年人意外险累计为全市近1.7万人次老年人提供了保障。单笔赔付上限从最初的1.4万元提高到9.42万元,平均理赔时间从1个月缩短到3天以内。
与往年相比,今年湖州市首次采用统一招标、统一保险方案、统一理赔标准为全市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险。凡是湖州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可以享受政府全额出资购买的一份老年人意外险。如果符合特困老年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老年人、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条件的,政府还将全额为其加购一份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可享受双倍的赔付。除政府购买的政策性保险以外,常住湖州市的50周岁(含)以上人员,也可以自愿购买商业险,加大保障力度。
据悉,本轮老年人意外险保险期为期一年,保险生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因发生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住院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意外伤害伤残的,将由中标保险公司给予赔付。其中,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按有关司法鉴定结果,给付伤残保险金;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自负自理部分的医疗费用按赔付标准给予赔付;老年人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将按赔付标准给予赔付;因意外导致受伤,由二级及以上医院或骨伤科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或建议康复治疗,且有康复机构出具诊疗记录的,也可以按照赔付标准给予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