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船竟配了4台AIS设备!
水上无线电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长江海事局关于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深入整治内河船舶无线电安全隐患。4月25日,黄石富池海事处依托智慧监管“千里眼”,消除了一起水上无线电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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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4台AIS设备外加一台GPS定位装置 林敏摄
4月25日,黄石富池海事执法人员通过智慧海事监管平台开展线上巡查时,发现平台显示的“赣洋xx”轮AIS船位与船舶实际停泊位置出现明显偏差,系统立刻触发安全预警。
通过登轮检查,海事执法人员发现该船舶驾驶台操作区域,密密麻麻摆放着4台不同品牌、独立运作的船载AIS自动识别设备,外加1台独立GPS定位装置。经了解这艘船舶完成买卖过户仅1个月,船主为了图省事、省成本,直接将自己老旧船舶上拆下的2台闲置AIS设备,私自加装到了新买的船上,形成了“新船+多套旧设备”的混搭配置。且该船的前任船主,在船舶交易、设备拆解后,没有按规定及时注销、迁移原有AIS设备的备案信息,导致旧设备的身份信号一直滞留在全国水上监管系统中。新旧两套、多套船舶识别信号同时在线、互相干扰,最终造成船位信息打架、航行轨迹错乱,典型的“一船多码”危险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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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宣贯

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五篇第六章的相关要求: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旅游船、游览船以及总吨位≥100GT 的其他船舶应配备一台 A 级或 B 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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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安全提醒
AIS系统是船舶穿行于内河航线的“电子通行证”,也是海事提高监管效率、开展应急搜救的重要依托。如何装好、用好、记录好?是关键!!!

正确配备AIS设备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旅游船、游览船以及总吨位≥100GT 的其他船舶应配备一台 A 级或 B 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
可是光装还不够,还得……
正确显示船位
AIS系统需正确显示船舶位置,船位信息实时更新,且能有效触发报警功能。
设备运行合规
AIS设备型号应与证书要求一致,且正常连接电源,设备运行无故障。
海事特别提醒
❌ 严禁船舶擅自加装、使用多套AIS设备;
❌ 严禁“一船多码”、篡改船位、伪造船舶动态信息;
正确用好AIS设备
全程开机


船舶航行、锚泊、靠泊作业均须连续开启,严禁人为关机;仅在船长认定危及安全时可短时关闭,但须记录航海日志并注明原因,待危险解除立即重启。
信息准确
船舶在安装AIS系统时,依据船舶静态信息准确录入,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同时每航次或每月至少核对一次,船长授权方可修改。
应急处置
若AIS 失效→立即记录航海日志(时间、地点、现象)→报告海事→按指示处置,严禁隐瞒不报。
正确记录好AIS设备使用情况
做好船舶静态信息(船型、吃水、MMSI等)录入,同时每航次开航前做好船舶航次相关信息更改。如遇设备故障,及时将故障时间、地点、情况写进航海日志,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必要时联系相关单位维修。
海事部门提醒各船员朋友:
全程开机不关机,静态信息要一致;
动态航次实时更,监控核验不松懈;
故障速报勤记录,合规操作保安全。

长江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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