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务新版不罚清单来了!排水户看过来,水质轻微超标可依法不予处罚

上海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温度新政”!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中“鼓励行政机关制定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从重罚款等处罚清单”及《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中“实施包容审慎‘有温度’的监管执法”的工作要求,近日,上海市水务局修订完善《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新版不罚清单聚焦企业高频诉求,新增排水户水质轻微超标不罚事项,以包容审慎监管为经营主体减负,持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
不罚清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实践,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形,依法明确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和适用条件的制度性文件。
不罚标准:排水量越大,容错空间越小
新增水质轻微超标不罚事项的总体思路是:对于“两年内首次被发现”并“及时改正”的排水户,日排水量越大的,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就越大,其容错空间越小;反之,日排水量越小的排水户,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也越小,其容错空间就越大。具体不予处罚规则如下表:

比如一家日排水量8立方米的排水户排水超标了,假如其超标因子数为2个,超标最高倍数为2倍,以前要罚3万元。新版不罚清单施行以后,只要属于两年内首次违法并及时改正,就不予处罚。
不罚不等于放任,无感监管+有感服务
不予处罚不等于一免了之,更非放任不管。排水户虽因轻微超标符合不罚清单免于处罚,但由于其违法行为客观存在,执法部门将依据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按照“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模式,对其综合评价等次进行动态调整,运用数字赋能,做到监管“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推动排水户从“依规守法”向“主动合规”转变。同时,市水务局坚持“罚教结合、宽严相济”,对不予处罚的当事人,执法部门将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实、依法规范经营,既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又给予市场主体合理容错空间。

执法总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