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100亿大单!这家船厂扩产能


4月27日,皇家加勒比集团在其官网宣布,该集团正式确认在芬兰迈尔图尔库船厂订造“Icon”级豪华邮轮6号船和7号船,建造合同将在相关融资协议敲定后正式生效,2艘船预计分别于2029年和2030年交付。至此,迈尔图尔库船厂承接的“Icon”级豪华邮轮订单累计达到7艘、价值约14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120亿元)。

皇家加勒比集团官网消息截图
芬兰规模最大单一工业项目
根据迈尔图尔库船厂官网披露的信息,“Icon”级豪华邮轮单船造价约20亿欧元,该型邮轮总长约365米,型宽约48米,总吨位约25万吨,是全球最大的豪华邮轮之一。该型船采用液化天然气(LNG)双燃料动力系统,配有20层甲板,可容纳7600名乘客和2350名船员,同时配有7座游泳池、6个滑水道、48间餐厅与酒吧等丰富的娱乐、餐饮和休闲设施。

“海洋标志”号资料图/来源:迈尔图尔库船厂官网
去年9月,皇家加勒比集团与迈尔图尔库船厂签署一份长期造船框架协议,双方的合作将持续至2036年。当时皇家加勒比集团正式生效了第五艘“Icon”级豪华邮轮的建造合同,并确认第六艘的选择权,同时新增第七艘的选择权。据了解,迈尔图尔库船厂建造的“Icon”级豪华邮轮首制船“海洋标志”号和2号船“海洋之星”号已分别于2024年1月和2025年8月投入运营;3号船“海洋传奇”号于去年8月下水,预计今年夏季开始首航;而4号船于去年9月正式实现入坞搭载,预计2027年交付;5号船也已在今年1月开工建造。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迈尔图尔库船厂已为皇家加勒比集团建造25艘船舶。其与皇家加勒比集团关于“Icon”级豪华邮轮建造项目的合作已成为芬兰规模最大的单一工业项目,并将直接或间接为芬兰带来约13000人的就业机会,而且预计每艘船将额外为芬兰带来超过10亿美元的经济效益。

建造中的“Icon”级豪华邮轮资料图/来源:迈尔图尔库船厂官网
迈尔图尔库船厂相关负责人表示,第六艘和第七艘“Icon”级豪华邮轮订单的确认,充分体现了皇家加勒比集团对该船厂及芬兰海事产业专业能力的认可。这将成为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基石。皇家加勒比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双方的合作在壮大皇家加勒比邮轮船队的同时,也为芬兰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双方将致力突破邮轮设计和创新的界限,重塑全球邮轮行业发展的格局。
算上上述2艘新确认的订单,今年以来全球新船市场官宣的邮轮订单已达12艘,全球市场邮轮手持订单达到84艘,总投资额已经超过860亿美元。迈尔图尔库船厂目前手持订单达到7艘,除5艘“Icon”级豪华邮轮外,还包括2艘芬兰海军的近海巡逻舰订单。
还有3亿欧元投资计划实施
为了确保手持订单按期保质交付,迈尔图尔库船厂计划在2028年完成一项投资约1.5亿欧元的效率提升计划,以提高其成本效率和建造效率。与此同时,该船厂还计划实施一项1.5亿欧元的投资计划,以提升产能、改进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资料图/来源:迈尔图尔库船厂官网
该船厂将聚焦高效建造更大、更先进的船舶,并不断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今年4月迈尔图尔库船厂发布的财报,2025年该船厂营收达21.4亿欧元,同比增长17.2%;调整后息税前利润(EBIT)为1.051亿欧元。该船厂设定到2028年,年EBIT提升5%至6%的目标,以实现财务可持续性,为该船厂十年战略的下一阶段奠定坚实的基础。
就在4月21日,迈尔图尔库船厂还宣布其已第二次入选“Business Finland”的领军企业资助计划,该计划鼓励企业增加在芬兰的研究、开发与创新投入。而迈尔图尔库船厂参与了该计划第一期的“NEcOLEAP”项目,并已于今年2月正式发布“NEcOLEAP”项目下“AVATAR”净零排放大型邮轮的概念设计。
相关报道推荐阅读:

13亿项目重要进展!新船型要来了
迈尔图尔库船厂此次计划启动一项为期五年的“MERiON”主导计划,该计划由“Business Finland”共同出资,重点通过生态、数字和地缘政治变革来提升船舶制造业实力。“MERiON”计划将于2026年至2030年实施,目标是研发面向未来几十年的邮轮概念,并研究可集成到船舶运营环境中的浮式结构,从而允许将邮轮的某些功能转移到浮式基础设施上。
据了解,在“MERiON”计划中,相关研发成果要求既能应对日益严格的环保规则,也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商业市场环境。其研究将特别关注循环经济解决方案、数字化、结构设计、清洁能源解决方案以及净零材料等,目的是增强整个芬兰海事产业的全球竞争力。在该计划实施期间,迈尔图尔库船厂及其合作伙伴的研发总投入将增加8500万欧元。
迈尔图尔库船厂相关负责人表示,“MERiON”计划汇集了海事行业现有领域以及新的未来业务领域,将共同为邮轮和浮式基础设施开发提供解决方案。这一计划的长期目标就是要确保迈尔图尔库船厂在未来几十年内仍能站在现代化、高技术造船的最前沿。
《中国船舶报》官方微信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中国船舶报》官方微信原创内容,未经本报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文章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使用、转载、发表。已经本报授权使用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如有,不得违反该作品限制声明,且需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注明“来源:《中国船舶报》或《中国船舶报》官方微信,以及作者名称”。如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微信号发布注明来源的转载稿件或翻译稿件,转载或翻译目的在于传递及交流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报赞同文章观点,亦不对文章真实性、数据科学性等负责。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报转载或翻译稿件的上述内容存在质疑,请直接联系原著作权机构或个人。
3. 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微信号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