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渔船穿越秦皇岛港 主要航道推荐航法的通告—冀航通〔2026〕0153号
主要航道推荐航法的通告—冀航通〔2026〕015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关于渔船穿越秦皇岛港
主要航道推荐航法的通告—冀航通〔2026〕0153号
秦皇岛港十万吨级航道(150航道)、东航道(191航道)、西航道(130航道)是商船进出秦皇岛港的主要航道。为防范商渔船碰撞风险,提升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渔船穿越上述秦皇岛港主要航道推荐航法予以通告。 一、渔船穿越秦皇岛港主要航道推荐航法 (一)如需穿越150航道,建议在415#、417#航标中间(39°52′36.45″N/119°41′55.25″E与39°53′28.35″N/119°41′16.04″E中间)区域穿越。 (二)如需穿越191航道,建议在303#、305#航标中间(39°53′24.15″N/119°38′39.04″E与39°54′00.05″N/119°38′47.24″E中间)区域穿越。 (三)如需穿越130航道,建议在202#、204#航标中间(39°52′45.37″N/119°38′05.52″E与39°53′23.77″N/119°37′05.61″E中间)区域穿越。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禁止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禁止航道内进行抛锚等其他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 (二)禁止在航标上拴系船只、渔业捕捞器具;禁止在航标周围抛锚、拖锚、捕鱼。 (三)配备AIS或VHF设备的船舶,保持AIS正常显示,保持VHF16频道守听,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 (四)确需穿越航道应与航道上的商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船长提前上驾驶台指挥。 (五)确需穿越航道时,选择安全时机,大角度(尽可能接近垂直)快速通过,不得妨碍航道内船舶的正常航行,不得抢越他船船艏。 (六)尽量避免在航道转弯处、交叉口掉头、追越强行横穿。
附件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