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关于海域使用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4来源: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现将青岛—黄岛轮渡工程项目用海调整申请予以公示。
申请人:青岛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用海位置:胶州湾东岸青岛轮渡码头
青岛—黄岛轮渡工程项目用海于2002年12月31日取得了海域使用权(国海证023702008号),批准用海面积5.8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途为港口用海,用海终止日期为2029年9月16日。近期青岛轮渡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原确权海域内建设趸船靠泊点工程,在青岛轮渡码头原北侧滚装泊位外,顺现状突堤码头安放45m×9m趸船2座。同时,根据用海规范对原批准的防浪坝、快艇码头、升降平台设施用海确定面积和用海方式以及原用海界址坐标进行优化调整。
上述建设和调整导致用海面积与用海方式等发生变化,需要进行用海调整。调整后用海面积为4.462公顷,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港口用海。增加了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用海方式。用海终止日期不变。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6日至4月24日,如对公示项目申请用海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17号青岛市市民中心358房间 邮编:266000
电话:0532-66209613,0532-85886871
电子邮箱:qdhyjscpz@qd.shandong.cn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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