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E发布《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等3个文件
发布时间:2026-04-20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制药网 政策法规
】4月2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网站发布《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等3个文件的通告(2026年第30号),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等3个文件的通告(2026年第30号)
为更好服务申请人,规范申报资料撰写,提高申报资料质量,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抗体偶联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和《生物类似药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见附件1—3)。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1.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
2.抗体偶联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
3.生物类似药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6年4月10日
全文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转载说明:本文系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与本平台立场无关。若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或相关权利人及时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后移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