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青山绿水 共建美好中国 深入学习《生态环境法典》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4月14日,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域海岛室党支部联合海洋生态研究室党支部组织党员系统学习《生态环境法典》涉海相关法条,推动法条要义与业务实践深度融合,海域海岛室党支部和海洋生态研究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支部学习《生态环境法典》涉海法条
会议首先由海域海岛室党支部书记赵立喜同志介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他指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具有时代意义。《生态环境法典》涉海相关法条关乎我国海域海岛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管理工作,必须学思用结合、读懂弄通《生态环境法典》,提升法治专业水平,推动法典落地实施。海域海岛室党支部和海洋生态研究室党支部均为中央和国家机关、自然资源部“四强”党支部,支部党员同志们要以《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海域海岛室和海洋生态研究室工作协同联动,为高水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支部座谈交流
海域海岛室党支部纪检委员孟婕同志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背景和重要意义、编纂特点和法律关系、海域海岛保护利用相关法条,以及对我国海域海岛管理工作的启示4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确立了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一系列重要理念和原则,内容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多个方面。她结合海域海岛管理工作实际,重点讲解了《生态环境法典》中涉及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域海岛保护和利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等方面的法条内容,引导党员同志们学习理解《生态环境法典》对自然资源特别是海洋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深化“四个融合”工作理念,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平衡海域海岛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全过程加强海域海岛管理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探讨解决工作难点,将《生态环境法典》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海洋生态研究室党支部书记路文海同志对主题党日活动作总结发言,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要精准把握法典立法精神、核心条款和实践要求,学深悟透法典内容,会后支部将持续深化学习《生态环境法典》,将法典法条规定转化为海洋管理工作的治理效能。
下一步,海域海岛室党支部和海洋生态研究室党支部将全力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增强履职担当,承担起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职责;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支部联合,共同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能力。以法典之力守护青山绿水,共同建设美好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