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协同,探索林权三维登记模式!山东枣庄市中区高效化解地类冲突问题

编者按

跨部门高效协同,分类化解地类冲突问题
由于分散登记时期,不同主管部门对地类认定标准不一致,或因坐标系使用错误导致矢量坐标偏移、宗地四至界址界线勾绘错误等原因,林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交叉重叠,成为市中区林权存量数据整合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之一。为此,市中区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属地镇、所在村及相关权利人共同开展现场核实并分类解决。
例如,某村在2011年办理了林权证,面积391.36亩。该林权与本村村民孙某正、孙某安等231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现权利重叠,通过内外业比对分析,确认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矢量坐标勾绘错误造成。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和航拍影像图比对,经有关部门和镇村共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现场指认,重叠部分实际位置在该宗林权东南方向。区自然资源局将问题图斑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核实后,确认是作业单位在坐标转换时参数错误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矢量数据偏移,致使与该宗林权重叠,区农业农村局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矢量数据修正后反馈至区自然资源局。
针对林权证范围内存在耕地等地类冲突问题,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和属地镇、所在村及相关权利人到现场进行核实,结合内业数据分析,还原事实真相,在办理登记时一并解决。
例如,某村村民孙某德在2011年与村委会签订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合同,并向原市中区林业局申请办理了林权证,面积201.20亩。套合分析发现,该林权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重叠。
经调查核实,2020年该宗林地被复耕为永久基本农田,后由本村村民周某庆通过流转取得,签订土地经营权合同并报经区农业农村局备案,故造成林权与土地利用现状不符的情况。为解决上述问题,市中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办理林权注销登记后,依据权源材料和地籍调查成果,为权利人颁发了全市首本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利用实景三维技术,探索林权登记新模式
针对林木茂密、地形复杂、难以采用实测方式开展地籍调查等问题,市中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以西王庄镇某村为例,利用实景三维数据内业指界,探索颁发三维不动产权证。
2011年4月,张某珍向原市中区林业局申请办理了位于西王庄镇某村的林权证,面积31.9亩。2024年11月,张某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林权抵押登记业务时,登记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发现该林权无法落宗,需要开展补充地籍调查。为提高地籍调查效率、降低调查成本,区自然资源局、林业中心采用无人机采集数据等技术手段,生成三维数据模型,组织镇、村及相关权利人基于三维数据模型进行图上指界,形成地籍调查成果,叠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矢量数据,确保权属无交叉重叠后,依申请为张某珍换发了全市首本三维林权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
市中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林权存量数据套合分析,以“解决一个典型问题推动全区一类问题化解”的工作思路,探索形成部门高效协同机制和问题化解路径,为全市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数据整合入库、登记成果应用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样板。同时,该区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延伸到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就近办”,并实行“一窗办理、随到随办”,群众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只交一套材料,“最多跑一次”即可完成登记领证。
截至目前,枣庄市市中区已化解52宗林权证范围内存在耕地、建设用地等现状非林地问题、69宗权属交叉重叠问题,通过有效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登记公信力。
(本文摘自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的《化解林权“一地多证”权属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