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氏沼虾良种联合推广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罗氏沼虾良种联合推广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罗氏沼虾良种与配套高质量养殖技术的协同推广应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与高质量发展,我站组织制定了《罗氏沼虾良种联合推广实施方案(2026—2028年)》。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罗氏沼虾良种联合推广实施方案(2026—2028年)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6年5月7日
罗氏沼虾良种联合推广实施方案
(2026—2028年)
为充分发挥良种对产业升级的驱动作用,有效应对当前罗氏沼虾产业在良种良法配套、高质量养殖技术集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助力水产种业振兴与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决定联合相关省(区、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及科研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罗氏沼虾良种联合推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罗氏沼虾是我国重要的淡水养殖虾类,自1976年引进以来,历经数十年发展,已形成集种业、养殖、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2024年,我国罗氏沼虾养殖产量24.57万吨,约占全球总产量的56.8%,连续三十多年稳居世界第一,产业链产值超200亿元,在保障优质水产品供给、带动农渔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罗氏沼虾产业正进入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一方面,产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受国际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南美白对虾养殖空间收缩,罗氏沼虾因其抗逆性较强、市场稳定,近年来增速较快,已成为重要的替代品种;同时,稻田养殖罗氏沼虾等新兴模式迅速兴起,为其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产业向高质量发展推进面临严峻挑战,良种良法协同不足,现有良种的综合优势与整体效益,尚未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的配套养殖技术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充分实现,部分地区盲目套用模式导致养殖风险;高质量养殖技术瓶颈突出,养殖容量测算、水质精准调控、病害生物安保体系薄弱等问题制约了综合效益提升。
为有效应对上述挑战,抓住发展机遇,亟待创新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强化全国层面的统筹与协同。近年来,我国罗氏沼虾种业创新持续突破,已有多个优良品种通过国家审定,在生产中表现出显著的性状优势和经济效益。围绕罗氏沼虾良种开展联合推广,旨在构建跨区域的协同推广网络,系统解决良种良法配套、绿色技术集成、标准规范建立等关键问题,对于推动罗氏沼虾产业迈向规范化、标准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罗氏沼虾产业提质增效与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体系化、网络化的协同创新,形成和推广一批良种良法配套、绿色生态高效的标准化养殖技术模式,推动产业向规范化、标准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工作中,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种质资源利用、新品种选育与绿色高效养殖技术的协同创新,推动“好种”配“好法”;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气候、水域和养殖基础差异,集成和推广适配本地的技术模式,提供精准化解决方案;坚持绿色高效,将高质量养殖理念贯穿于种苗、养殖、管理全过程,加强养殖容量调控、病害生态防控和尾水资源化利用;坚持协同联动,发挥科研推广和经营主体各方优势,构建“产学研推用”合作创新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三、活动目标
到2028年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推动完善罗氏沼虾种质资源保护、鉴定与评价体系及1—2个优良新品种(或新品系)的培育与中试验证。二是研发优化水质精准调控、尾水高效处理、病害绿色防控等共性关键技术3—5项,华东、华南、华中、西南等地区各集成创新并熟化1—2套主推养殖模式,形成一批标准规范。三是在参与省份建立一批罗氏沼虾良种良法集成创新试验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技术骨干。四是构建一个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牵头、科研单位深度支撑、经营主体广泛参与的协同高效的推广网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创新。积极推动罗氏沼虾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性能评价。联合开展罗氏沼虾育种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多性状耦合的优良新品种(新品系)的选育、测试与示范。
(二)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聚焦高质量养殖瓶颈,加强苗种高效培育、养殖容量评估与精准调控、水质精准调控与尾水高效处理、专用配合饲料开发与精准投喂、病害综合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优化。
(三)集成区域化高质量养殖技术模式。针对华东、华南、华中、西南等不同主产区域的气候、水域和养殖基础,因地制宜集成创新并优化池塘生态精养、混养,“设施+池塘”接力养殖,设施养殖,稻田养殖等各类养殖模式,形成良种良法配套的标准化养殖模式。
(四)凝练技术标准与规范。系统总结良种繁育、养殖管理、质量控制等各环节的最佳实践,凝练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技术标准、规范,加快相关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宣贯,引导经营主体按标生产。
(五)建设示范推广网络与培训平台。在参与省份建立一批罗氏沼虾良种良法集成创新试验点,开展技术模式集成、应用效果监测及全流程技术展示。依托试验点开展观摩培训交流活动,构建“核心试验点—区域示范片—辐射带动区”三级示范推广网络,加速成果转化应用。
五、组织实施
(一)分工安排
牵头单位: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整体策划、方案制定与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参与单位与技术支撑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组织跨区域技术交流与成效评估;总结凝练行动成果。
参与实施单位: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根据发展情况,吸收其他省份加入)。负责本省份任务的具体落实,包括选择试验示范基地,组织开展本地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与数据收集;参与或牵头制定区域性技术规范;总结报送典型模式与案例。
技术支撑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品种培育和技术研发单位。牵头开展种质资源保护评价、良种创制与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指导各参与省份集成优化适宜本地的主推养殖模式;参与技术培训、标准制定等。
(二)进度安排
1、2026年5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全面部署开展。
2、2026年5月—2028年12月,各单位按任务分工组织实施,每年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或中期交流会,交流进展、研讨问题、共享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重点进行优化调整,确保行动有序推进。
3、2028年10月—2028年12月,对三年工作进行系统 总结,综合评估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实施成效,凝练可复制推广的技术模式、标准规范与典型案例,形成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各参与单位应提高思想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推动本地区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要积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主动对接相关政策和项目,为试验点开展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提供支持。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将加强统筹协调,协调科研、媒体等各类资源,为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跨区域交流平台及信息发布渠道。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宣传进展成效,挖掘推广典型案例与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扩大行动影响力。
来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监制:曾诗淇 编辑:胡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