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淡水所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专题宣贯
发布时间:2026-04-29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4月28日,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推动法治渔业、绿色渔业、科技渔业高质量发展,在省海洋与渔业局的部署下,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专家团队赴三明市清流县开展专题宣贯,把法律政策、技术服务送到基层一线、送到养殖塘头。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渔业执法骨干、水产技术人员、三明属地养殖企业代表等80多人参加。
黄洪贵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点条款进行系统解读,重点阐述养殖证办理和养殖生产中的注意事项,同时,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涉及淡水养殖主要相关法律规章条例。曾占壮副研究员就当前鳗鲡养殖业形势、困境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的背景下如何破局做专题分享,针对我省鳗鲡养殖现状,重点阐述鳗鲡养殖从业者在鳗鲡的苗种来源、养殖尾水排放等方面应遵循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之规定。与会人员围绕养殖规范、苗种管理、禁渔制度、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内容深入交流,专家现场答疑解惑,切实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听得懂、用得上、守得住的实操指南。
此次宣贯活动既是一次法治宣讲,也是一场科技赋能,更是一次产业问诊。下一步,省淡水所将常态化开展新法宣贯、技术培训、现场指导,聚焦淡水渔业,在良种繁育、生态养殖、病害防控、质量追溯等方面精准发力,助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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