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召开省际间渔政执法协作暨新渔业法宣贯会
近日,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在广西北海组织召开省际间渔政执法协作暨新渔业法宣贯会。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渔政执法机构负责同志,有关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到会指导。渔政保障中心副主任郭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代表围绕渔政执法共管协作、异地渔船监督管理、海洋渔业安全执法、港口国措施协定履约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并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海洋渔船信息共享互查、长期异地靠泊渔船有效管控、宣传贯彻新渔业法的具体举措。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渔业安全生产、远洋渔业管理、种质与资源养护、打击“三无”船舶等方面都作出了重大调整和完善,对渔政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异地渔船存在失管脱管风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港口国措施协定》成为展示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阵地,应进一步提升履约能力。
会议要求,各地要将加强渔政执法工作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要全面宣贯并执行新修订的渔业法,组织执法人员全员系统学习,结合本地渔情,将法律条文具化为可执行的行政检查与处罚指引,确保执行不跑偏,并以执法促普法,做到进村进户入脑入心。要强化渔业安全执法监管,摸清非法跨海区作业渔船底数,全面落实船籍港休渔制度,确实无法返回、经靠泊港地审计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同意的,靠泊港地要强化监管。要提升涉外履约能力,建立多部门联检机制,以不低于5%的比例对经批准入港的涉渔外国籍贯船舶开展抽检执法,依法从严查处越界捕捞等重大涉外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聚焦重点海域和重点时段,开展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擅自拆卸、故意损坏、屏蔽、改装、转借安全通导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总结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实现打击一批教育一片维稳一方。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协调相关技术部门,推进整合央地渔船船位监控、进出港报告等系统,打通数据信息互通的堵点难点,优化渔业执法科技赋能。
会议还研究安排了其他工作。
作者:潘攀
监制:曾诗淇 编辑:杨钧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