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全力护航 "十五五" 重大项目早开工,推动38号文落地见效

“十五五”开局之年,重大项目集中布局、加速落地,对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精准度、高效性提出更高要求。为此,3月5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推出13项硬核举措,依托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性重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体系,推动重点项目快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全国多地结合自身实际,将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新政策转化为本地化创新实践。一系列落实改革的具体举措,覆盖规划、审批、用地、监管等领域,为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放权赋能,审批时效实现新跨越
38号文的政策亮点之一,就是下沉一级,压实省级责任,压减审批层级,简化中间环节,以往需要报自然资源部审批的用地预审和先行用地项目,省内就可以办。各地抓住政策机遇,快速完善承接机制,优化办理流程,探索审批提效的有效途径。
作为土地利用审查的第一道关口,部权限内用地预审委托省级办理,对于压缩审批周期、强化要素保障、加速项目落地、激发地方自主权与积极性有着重要作用。
在福建省,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成为首个部委托重大项目用地预审落地案例。从组卷报批到预审批复,全程仅用时6个工作日,创造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新速度。为保障部委托审批项目顺利推进,福建省自然资源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提前对接相关单位,解读用地政策、指导选址规划与资料编制,并依托“一张图”智能审查体系,融合人机协同审核模式,对标部级预审审查标准,确保审批尺度统一、质量不降。
甘肃省重点围绕承接部审批事项,优化用地预选审批流程,推行“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将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专家审查纳入正式审批环节,违法用地核实处置与核发用地预选意见书并行办理,用地预选平均时限压缩50%,全力推动全省重大项目快落地、早见效。新建长庆桥至王家沟铁路专用线、S221线泾源(宁夏)至石槽沟(甘陕界)公路龙山至张家川段改建项目,以及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等3个项目,均为原需报部用地预审的重大项目。在承接好部委托事项的基础上,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通过精简资料、再造流程、全程服务等方式,将这3个项目的用地预选平均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压缩至15个工作日,实现审批效率跃升。
广东省第一时间研究制定部委托权限承接方案,明确会审处室、审查要点、审查时限、批复样式等内容,快速落实新政,顺利办结省内首宗部委托权限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项目用地预审,精准打通重大项目前期落地堵点,实现审批效率与服务质量双提升。
根据38号文,先行用地审批权限下放,可以有效解决部分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亟须动工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由于用地审批周期长而导致的进度滞后问题,为项目及早开工、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供了关键保障。
作为江苏省内首个部委托先行用地项目,启扬高速公路扬州西北绕城段扩建工程从项目组卷报批,到拿到先行用地批复仅用时6个工作日。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推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线下主动靠前指导、上门辅导帮办,线上同步并联审查、限时办结反馈,以全流程高效协同打通审批堵点,为这条总投资超过百亿元的区域交通枢纽工程抢抓施工黄金期。
湖南省同样创造了审批速度新高,G9907浏阳沙市至宁乡高速公路(长沙北横高速)工程建设项目仅用4个工作日办结先行用地审批,相比以前节省一半时间。38号文印发后,该省自然资源部门迅速制定承接实施方案,明确审批流程与审查标准,依托自然资源智慧平台,增设先行用地专属审批模块,以制度化、数字化保障审批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作为今年四川省计划开工里程最长、投资规模最大的交通重点项目,南江至三台(中江)高速公路成为该省承接部委托行使先行用地审批权后获批的首个受益者,从省级受理到批复仅用时3个工作日。按照提前介入、并联审查、精准组卷的工作思路,四川省自然资源部门吃透用好先行用地审批权限委托省级办理的新政策,省、市、县三级联动,压茬推进组卷、审查、补正,刷新了省内同类事项最快审批纪录。
从实践来看,作为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之一,38号文中用地预审和先行用地审批权限的下沉落地,打破了制约重大基建项目落地的时限和层级瓶颈,明晰了中央和地方在土地管理上的权责关系,真正实现了政策“落地即见效”。
规划许可,探索极简审批新路径
38号文推出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明确依托“一张图”系统,对纳入省级重点清单、完成落图落位的单独选址项目,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许可意见,替代传统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长达3年。广东、江苏、浙江三省率先试点落地,从制度层面重构项目前期审批逻辑,真正实现“一证通行、极简落地”。
以“一张图”为重要支撑,广东省依托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综合应用系统搭建的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业务模块,仅用2天时间便完成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西面跨河连接桥项目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审批,以数字化赋能跨境基建项目极速落地,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要素高效流通。
江苏省南京市为六合区农场河路市政道路项目核发全省首份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抓住改革契机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择优筛选试点项目并实行单列封闭管理,整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等事项,探索统一核发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为项目开工建设提前打通关键节点。通过整合多项论证事项、精简审批环节,项目办理环节精简2/3、报件材料减少50%、办理时限压缩67%,市政民生项目落地效率大幅提升。
作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改革试点省份,浙江省为638国道景宁青田县界至九龙段改建工程颁发了全省首本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为确保这条浙闽边界共富交通要道早日畅通,浙江省自然资源部门打造全新工作机制,以空间适配与国土空间准入综合论证为核心推进审批改革。项目前期规划阶段,严格依照“三区三线”划定标准落实空间布局;项目立项赋码后,整合用地、用林、用海全要素要求,实行一体化综合论证,统一编制报告,同步完成先行用地相关论证。同时,配套完善技术规范与审批管理细则,以系统化制度建设稳步推动改革举措落地实施。这本国土空间规划许可“首证”,实现了要素保障与规划刚性的有机统一,为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打开了“快车道”。
从各地探索实效来看,基于“一张图”统筹核发的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通过重构前期审批流程,既让项目开工“快起来”,又压实后端全流程监管,让项目进度“管得住”,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护航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推进。
创新服务,国土空间治理更高效
在38号文指导下,多省市深度激活“一张图”赋能效能,在严守“三区三线”刚性底线的前提下,实现“多证合一、多论合一”,创新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段报批用地,为重大项目落地按下“加速键”。
近日,泰州市内河港泰兴港区河失作业区集散码头工程综合论证报告顺利通过评审,成为38号文出台后江苏首个“多论合一”案例。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依托流程与机制创新,整合规划选址、耕地踏勘、节地评价等多项论证,推行“一本报告、一次论证、一份意见”模式。同时,多部门联合评审,简化审批流程,告别多头申报、多次评审。此次改革,使案例项目审批周期缩短约3个月,减少企业制度性成本20余万元,以审批减负赋能项目提速,为全省相关改革落地提供了实践范例。
青海省自然资源部门重点聚焦“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以市县级为单位,分段提出用地(林、草)申请”等创新性举措,完成省内落实38号文的首个分段报批项目,助力重大水利工程提速建设。针对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跨区域、协调环节多的特点,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对接水利部门,详细解读分段报批实施要求,提供全程专业指导,确定分州分段报批模式,有效破解了长距离线性工程审批难题,推动线性工程审批工作规范化、高效化。
四川省成都市组建了用地前导服务团,深入三坝水库项目现场,详细摸排项目各功能分区建设规划、用地需求及开工时序,全面厘清项目先行用地报批和征地前期工作的难点堵点,提供全周期保障服务。针对用地业主与属地政府提出的涉及林地许可审批、先行用地、最新政策实操落地、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等具体问题,服务团联合属地多部门现场会商,提出市级技术审查阶段可推行并联审查、边组边审等创新举措,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有力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选派业务骨干赴经济大市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点对点业务指导,推动38号文一系列政策落地。同时,围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等有关工作,出台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细化操作流程。截至3月底,内蒙古自治区已完成2个项目先行用地审批,为重大能源、交通项目按期开工提供了用地保障。
紧扣38号文政策要求,贵州省抓紧出台规划动态调整完善、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过渡期临时用地管理、先行用地办理等配套举措,同步印发闲置土地处置专项通知,统筹新增与存量用地,盘活土地资源。今年以来,19个县(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通过审查,61个重大项目顺利通过用地预审,以精准要素保障护航全省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为提升自然资源要素配置效率,38号文改进征地工作,提出在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一张图”确定的项目用地范围,并联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的,不再单独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对此,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第一时间研究实施细则并印发配套落实文件,明确农用地转用与成片开发征收土地合并报批、强化公共利益说明等关键操作指引,并于近日完成该省第一宗按新政策组织报批并通过审查的项目用地——古田县2026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审批效率提升30%,跑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新速度。该项目对标最新政策规定,不再单独编制成片开发方案,而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就符合公共利益作出说明,将农用地转用与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申请合并报批,实现“一次申报、一并审查、一批批复”,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上取得实效。
从审批权限下沉到规划制度创新,从数字赋能增效到创新服务模式,可以预见,随着改革持续深化,这套“规划引领、数字赋能、极简高效、底线可控”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体系,将持续释放政策红利,高效保障“十五五”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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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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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