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湖南水利勘察设计项目,设计院中标排名之争一波三折

近期,在湖南水利项目勘察设计业务招标中,围绕三家头部设计院一波三折的排名之争,引发了众多业界人士的关注。2026年5月22日,衡阳市河湖与水资源中心发布湖南省近尾洲灌区工程勘测设计(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这项总投资高达51.6亿元的大二型水利工程,历经首轮公示、质疑暂停、二次复评、再次异议后,第三次公示中标信息为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长江院”)中标。但背后的招投标争议、评审标准分歧、程序合规性问题持续发酵,成为湖南水利招投标领域的典型争议案例。
近尾洲灌区工程是衡阳市迄今单体投资规模最大的水利项目,最初估算总投资约40.01亿元,后调整至51.6亿元。工程属大(Ⅱ)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5.12万亩,覆盖衡南、祁东、蒸湘、雁峰四个县区共19个乡镇。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共有包括长江院、中国电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电建华东院”)、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珠江)在内的多家国内顶尖水利设计单位参与竞标。第一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电建华东院,报价8700多万,得分93.66;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水珠江,报价8857万,得分93.35;
第三中标候选人,长江院,报价9497万,得分93.13。
三家单位的得分差距均在1分以内,竞争十分胶着,这也为后面的长江院举报与电建华东院的回应埋下了伏笔。
上述招标结果公示后,长江院在公示期里提出异议,质疑主要针对前两名的加分奖项:一是电建华东院投标中的加分奖项(其中1个)为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三类加分项(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大禹奖);二是中水珠江某个加分项目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要求(中水珠江拿的是珠江水利委的一等奖,正厅级机构,招标文件规定的是省级技术奖才能加分)。
作为回应,电建华东院也是把长江院给投诉了:具体是投诉了长江院作为投标业绩的某个项目存在批复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业绩应当作废。鉴于两家单位对于投标结果都有异议,招投标活动暂停,并对招标结果进行复评。
鉴于争议涉及多家投标单位且问题较为复杂,招投标活动一度暂停,招标方随后启动了复评程序。经过一个多月的复评,5月18日,湖南近尾洲灌区工程项目再次公示中标信息,复评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江院,得分93.13(分数没变);
第二中标候选人,电建华东院,得分92.76(降了0.9);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水珠江,得分92.63(降了0.72)。
从复评分数变化来看,长江院对加分项的异议被评标委员会采纳,而电建华东院对长江院业绩的质疑则未获支持。结果是长江院成了第一,且分数未变。
对此,作为原本的第一,电建华东院自然不服,对复评结果再次提出了质疑:
其一,关于奖项认定的问题。电建华东院认为,本次项目招投标存续期间,电建华东院依法提出多项核心质疑,核心依据为新规适用效力及省内统一评审惯例。根据《招标投标法》《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2026年4月8日前始终处于暂停状态,招投标活动未完结,结合《立法法》新规优于旧规原则,2026年4月20日水利部印发的《中国水利水电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水建设〔2026〕62号)对本项目合法有效,文件明确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属于大禹奖范畴,电建华东院所持奖项依规应予计分。同时,衡南县斗山桥灌区项目、湖南省安保安造涝区排涝工程项目、浏阳市涧江河治理工程等省内多个同类水利项目,在招标文件一致、监管主体相同的前提下,均认可该奖项并予以计分,本项目差异化评审标准违背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构成实质性评审不公。
其二,质疑评标委员会公正性及评标程序违法。电建华东院称已于2026年5月17日向业主方送达水利部最新新规文件,并于次日早8点通过邮件正式告知招标代理及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相关单位收到新证据后理应暂停复评,但其执意推进评审工作,复评程序严重违法。此外,湖南省水利厅2026年4月13日旧复函未明确勘测设计奖不属于大禹奖范畴,效力远低于水利部最新官方文件,复评委员会以此为依据擅自取消我司合法奖项得分,既与项目勘察设计专业属性、招标文件要求相悖,也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客观公正履职规定,属于滥用评审权。且同属衡阳市水利局监管的同类项目评审标准迥异,暴露属地监管失职问题,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公信力,据此本次违规复评结果应予以撤销,恢复电建华东院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公开公示评审标准差异化的理由。
5月22日,湖南近尾洲灌区工程项目第三次公示中标信息。公示结果与第二次相比未发生任何变化,且公示落款时间仍为5月18日,外界普遍认为此次公示是对第二次结果的补充说明或补登。
51.6亿近尾洲灌区项目的三次公示、两轮博弈,看似是三家头部设计院的排名之争,实则是水利招投标规范化进程的一次深度试水。招投标的核心是公平、公正、公开,规则统一、程序合规、标准透明,远比排名结果更重要。
本次争议留下的行业启示十分清晰:水利工程招投标早已告别“粗放评审”时代,合规细节、政策敏感度、资料严谨度,将成为未来大项目投标竞争的核心竞争力。围绕这一项目的后续发展,各方仍在关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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