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近年来长江干线6月份典型事故案例,这些因素易导致碰撞、自沉和触礁……
2026年6月,长江干线降雨量与常年同期总体相当、上游局地偏多,存在集中降雨引发区域性洪水的可能,加之中下游水位整体处于近五年同期较高水平,易受水库防洪调度影响产生波动,干线航道条件整体复杂多变,事故风险持续上升。
以下是2021-2025年长江干线六月份发生的部分典型事故案例:
2025年6月23日0353时许,航标船“D”轮下行至炉子梁水道锦碛子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617.5公里)时,与上行的“C”轮(载石子2662吨,涪陵至重庆)发生碰撞,造成航标船4人受伤、两船不同程度受损。经查,“D”轮航路选择不当、盲目沿右岸一侧快速下行,加之两轮均疏忽了望、未统一会让意图,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2021年6月7日2202时许,“P”轮(载水渣450吨,上海至南通)在#6黑浮附近的上行船舶推荐航路内(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39公里)航行时自沉,在船2人落水后获救。经查,该轮超载运输,且未按规定进行封舱,受东南风叠加涨潮流影响,船舶货舱持续上浪进水,导致船舶最终因丧失储备浮力而翻扣。

2023年6月14日0845时许,“J”轮(载柴油4300吨,上海至重庆)由涪陵某油库码头移泊至斑鸠滩停泊区的过程中,在斑鸠滩航道外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528.6公里)触礁,造成船体部分变形、设备损坏。经查,当班船长在不清楚斑鸠滩水域礁石的高程、位置、分布等情况下,盲目操纵船舶沿航道外退档下行,且在后退过程中未充分估计水势流态及后退航行对船舶操纵的影响,未及时修正船位,导致船舶最终触礁。

(事故示意图)
2022年6月11日1725时许,“E”轮(载钢材5950吨,长寿至奉节)下行至半边峡水道头外梁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496公里)时触礁,导致船体多处破损,货舱、艏尖舱进水。经查,当班驾驶员对头外梁位置、高程等具体情况不熟悉,对头外梁位于弯曲航道顶点、下行船舶存在落弯触礁的风险认识不足,未发现船位偏南,错误将头外梁横流标置于船舶左舷侧航行,且该轮总吨超过3000、驾驶室仅有1人值班,了望不足,最终导致触礁。

(“E”轮局部破损情况)
请各船公司、船员深刻吸取教训,始终牢记“绝不能盲目相信自己,绝不能过度相信他人,绝不能轻易相信事故不会发生”,有效防范事故险情:
辨识风险。充分认识到汛期水位波动、水势流态变化对船舶航行、停泊带来的影响,严格落实航次风险评估制度,提前掌握拟经航段的航行线路、礁石碛坝分布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对于汛期易落湾、易受紊乱水流影响的河段,更需提前明晰相关安全风险,结合本船特性制定具体驾驶操作方案。
规范操作。安排足额、适任船员实施值班,该增加人员、该双人值班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执行。运用一切有效手段观察周边、勤核船位,防范船舶偏离航线。按载重线要求规范装载货物,严禁超载运输;落实大风浪区封舱等相关技术要求,加强船舶排水系统维护,防范短时强降水、船舶上浪进水等造成储备浮力下降。
(来源:长江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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