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广西贺州八步区集中政府和法院力量推进林权登记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6-06-01来源:自然资源部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随着以明晰产权、确权赋能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权流转日趋活跃,登记需求大幅增长,对林权登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打通林权登记堵点卡点,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部署开展“高效便捷办理林权登记,聚焦堵点问题集中攻坚”。各地紧紧围绕明晰产权、保障权益、便民高效等目标任务,在坚守法律底线前提下,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便捷服务回应群众关切,结合林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有效保障林地延包、收储、林权流转和抵押等登记办证需求,有力支撑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本期介绍广西贺州八步区集中政府和法院力量推进林权登记提质增效,供大家学习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以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为契机,针对林权矛盾纠纷多、群体性特点突出、调解难度大、乡镇调处力量不足等问题,集中政府部门、法院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八步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某村8个村民小组与某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争议问题。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判决1552亩争议地权属为8个村民小组所有,其中852亩林地明确由村民小组内个人承包经营,剩余700亩林地使用权存在权属纠纷。八步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法院判决,会同林业部门开展权属落界,积极化解纠纷。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8个村民小组林权登记申请后,区政府牵头组织司法、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府院联动”机制集中推动问题化解。不动产登记机构对20多份确权资料和司法部门裁定书进行了整理分析,以原工作底图为基础,结合判决文书进行界线套合,核准校对判决文书裁定的边界范围。同时,从技术路径、司法建议、业务政策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通过组织8个村民小组、国有林场、村委会、乡镇政府、林业局、司法局、法院等各方代表召开现场调解会,成功理顺村民小组和国有林场争议范围,并在工作底图中明确边界,争议双方当场签字确认。区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组织村委会做好协调,利用半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室内指界。林业部门和村委会加强联动,指导村民小组通过会议形成决议,明确承包经营主体,同步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实时与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互通互联,成熟一批、移送一批、登记一批。2024年11月26日,八步区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第一批不动产权登记顺利完成,成功发放3宗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解决8个村民小组和国有林场的权属争议之后,八步区将“府院联动”机制继续推动到村民小组内部调解工作中,先后组织召开协调会3次、小组会2次,成功厘清了852亩林地权属,并指导做好相关地籍调查、公示、完善承包合同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工作。对于700亩仍存在使用权争议的林地,工作专班指导群众规范提交确权申请和补充证据,并联动八步区山林调处中心全过程做好指导,为下一步依法依规开展确权登记打下基础。“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开好工作例会—做好部门联合研判—开好群众调解会—组织好室内指界—推动登记发证”等程序,着力推进争议纠纷化解。依托这一机制,八步区多个部门各司其职,法院对法律条款和生效文书进行解读,自然资源部门对纠纷林地权属界线开展调查,林业部门做好树种鉴定……许多存在矛盾纠纷但不愿进入司法程序的群众,经界线核实、案件分析、组织调解后, 一批小矛盾、小纠纷被成功化解,进入指界、公示和登记发证阶段。据统计,八步区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共调解林权类矛盾纠纷11起,其中个人纠纷5起、跨村民小组纠纷4起、跨行政村纠纷2起、涉及群众约1080人,顺利推动3560亩林地完成确权登记。(本文摘自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的《化解林权“一地多证”权属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典型案例》)
转载说明:本文系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与本平台立场无关。若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或相关权利人及时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后移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