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购入10艘在建散货船
5月21日,中远海发(601866.SH)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富利11”拟通过概括继受造船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方式,向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运散运”)全资子公司“惠丰公司”购入8艘在建的21万吨级散货船,交易所涉转让款为13.87亿元(不含税),剩余造船款4.24亿美元(不含税)将按照造船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给造船方。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富利12”拟通过概括继受造船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方式,向中远海运散运全资子公司“敦和船务”购入2艘在建的6.4万吨级散货船,交易所涉转让款为2498.97万美元(不含税),剩余造船款4615万美元(不含税)将按照造船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给造船方。
中远海发表示,此次交易涉及的10艘散货船将以经营性租赁方式全部出租给中远海运散运所属公司。8艘21万吨级散货船为经营性光租,船舶预计将于2027年8月至2028年11月陆续交付;2艘6.4万吨级散货船为经营性期租,船舶预计将于2026年7月至2026年8月陆续交付。
8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80天,2艘6.4万吨级散货船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180个月±90天。在考虑船舶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21万吨级散货船光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4550万元(不含税),每艘6.4万吨级散货船期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3822万元。
中远海发表示,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公司船舶资产规模和质量,夯实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流,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同时,公司将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