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船舶机电设备故障典型案例⑨丨多重隐患排查缺位后的左主机异常
船舶主柴油机是船舶的"心脏",是动力装置最核心的设备,其工作可靠性直接决定船舶航行安全,一旦发生故障极易引发碰撞、搁浅、失控等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自2026年2月长江海事局开展预防船舶机电设备故障专项行动以来,安庆华阳海事处严格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强化辖区船舶机电设备安全监管,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危险品船主机故障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主机 李佳骏摄
2026年5月17日02:30,危险品船"苏金龙油****"轮航行至安庆华阳河口水域时,左主机突然出现异常异响,经轮机长现场排查确认,主机曲轴箱温度异常升高、连杆轴承出现明显磨损,已无法正常工作。船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主机失灵应急预案》,采取右主机单航航行、就近锚泊等安全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安庆华阳海事处及船舶所属公司报告。
安庆华阳海事处接警后,迅速指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实船舶安全状况,指导船舶做好锚泊警戒和防污染措施,同时对该轮开展预防船舶机电设备故障专项检查,深入调查故障原因。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主机 李佳骏摄
(一)直接故障原因
经现场拆解检查和技术分析,本次左主机异常的直接原因为:主机第3缸连杆大端轴承润滑不良,导致轴承合金烧蚀、轴颈磨损,进而引发主机异响和运转失效。进一步追溯发现,该轴承润滑油路存在堵塞现象,润滑油无法正常输送至摩擦面,造成干摩擦和过热损坏。
(二)法规技术依据
本次故障暴露出的问题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NSM规则) 第6条"资源和人员"、第10条"船舶和设备的维护",要求公司应当保证船舶和设备得到妥善维护,按照规定的间隔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2.《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1篇第2章第4节"检验及检验后状况的维持",明确规定“经检验后的船舶及其设备的状况应加以维护,使其符合本法规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该船舶能适合内河航行,而不致对船舶及船上人员产生危险。”
3.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25条,要求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得带病航行。
4. 船舶开航前检查须知 关键性操作要求,开航前必须对主机燃油、润滑、冷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泄漏、无堵塞、压力温度正常。
(一)船舶层面:船员履职不到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
1. 轮机长开航前检查严重缺位:未按照规定对主机润滑系统进行逐项检查,未能发现润滑油路堵塞的早期隐患,导致船舶"带病开航"。
2. 船长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对开航前检查工作未进行有效监督和复核,未核实检查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缺失:未按照船舶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清洗润滑油滤器、更换润滑油,导致油路中杂质积累,最终造成堵塞。
4. 日常隐患排查敷衍了事: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形同虚设,对主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轻微异响、温度异常等先兆信号未引起足够重视,未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二)公司层面:主体责任悬空,安全管理体系失效
1. 运维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船舶所有人重效益、轻安全,为降低运营成本,压缩船舶维护保养费用,导致船舶重要设备长期得不到有效检修,船况持续恶化。
2.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公司制定的维护保养计划未得到有效执行,对船舶上报的设备缺陷未及时安排整改,跟踪闭环管理缺失。
3. 船员培训管理不到位:未定期组织船员开展机电设备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船员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对设备故障的早期识别和处置能力不足。
4. 岸基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公司主管人员对船舶开展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未能发现主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责任心严重不足。
(三)检验层面:船检质量把关不严
本次故障虽未直接涉及安装质量问题,但也暴露出部分船舶检验机构存在检验不到位的风险。个别船检机构在执行船舶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时,对主机润滑系统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不够深入,仅停留在表面查看和记录核对,未能发现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为船舶航行安全埋下了隐患。
安庆华阳海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轮及所属公司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并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1.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船舶未按照规定保持良好技术状态、船员未履行岗位职责等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船舶所有人和相关责任船员行政处罚。
2. 责令限期整改:下达《海事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船舶立即对左主机进行全面维修,更换损坏的轴承和轴颈,清洗整个润滑系统,经海事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续航。
3. 通报船舶公司:通报本次故障情况,指出公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公司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4. 跟踪整改落实:安排专人跟踪整改进度,对船舶维修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公司将本次事故案例纳入船员培训内容,组织全体船员开展警示教育。
5. 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将该轮及所属公司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在近期加大现场检查频次,重点检查船舶机电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分析故障原因 李佳骏摄
当前正值汛期,辖区水流湍急、通航环境复杂,船舶机电设备故障风险显著增加。为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防范船舶机电设备故障引发的水上交通事故,安庆海事局特向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和船员发出以下提示:
1.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船舶运维经费投入,建立健全科学的船机维护保养体系,严格按照规定的间隔期对船体、机电设备、救生消防以及防污染设施进行预防性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 强化船员教育培训管理。定期组织船员开展机电设备操作技能、故障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高船员安全责任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海事部门将持续加强船员适任监督管理,推动完善船员职业保障体系。
3. 认真执行开航前检查制度。开航前必须对主机、辅机、舵机、锚机等关键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燃油、润滑、冷却系统是否正常,确认无泄漏、无堵塞、压力温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航。船长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4. 加强船舶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船舶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杜绝船舶"带病航行"。
5.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船舶机电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设备故障,要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安庆海事局将持续深入开展预防船舶机电设备故障专项行动,加大对辖区船舶特别是危险品船、客渡船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船舶机电设备带病运行、船员履职不到位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长江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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