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提质增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本地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升级改造完成,确保支撑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据了解,广东省自2021年起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推进登记服务数字化、便利化改革。2024年9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等8省(自治区)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9省(自治区)约定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优化升级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此次《通知》聚焦《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中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要求,全力支撑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跨区域办理,并要求各地市自查本地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做好系统升级工作。
在业务场景应用方面,《通知》全力推动五大类13项首批“跨省通办”事项,涵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事项。
为完成系统对接集成,《通知》明确对登记系统进行完善,支撑接收网办系统推送的网上申请业务信息,在登记系统完成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等操作,并将业务办理进度信息反馈至网办系统供申请人查询。同时,实现网上缴税缴费,在“跨省通办”业务正式受理或审核后,应通过短信指引申请人进行网上缴税缴费。各地登记系统还应与税务、财政部门的业务系统进行对接,向申请人提供网页版或者手机版的缴税缴费服务,确保申请人在异地通过互联网就能完成缴税缴费。
在信息共享方面,全省将深化数据共享赋能,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提供的数据共享服务,申请应用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婚姻证明、出生证明等电子证照数据以及相关信息核验接口,能共享获取到有效电子材料的免予申请人提交,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加强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的应用,并实现收件材料邮寄,能通过网办系统在线生成或者共享获取的有效电子材料可不再邮寄纸质材料,大幅减少纸质材料提交、扫描、上传等繁琐流程,进一步压缩办事成本、提升办理效率。
下一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推动更多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通讯员:厅事务中心 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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