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轮搁浅,打捞费花了2.2亿还要被罚!船东不服


2024年10月,受台风“康妮”影响,重大件运输船“钰洲启航”号在中国台湾地区新北市野柳海域搁浅,一度引发重油外泄的生态危机。该轮船东就当地主管部门作出的污染罚款提起上诉,但于2026年6月3日遭驳回,目前正考虑下一步法律行动。

事发时载有3台岸桥的“钰洲启航”轮于2024年10月14日停靠基隆港时,不慎撞击岸上一座造价约新台币3亿元(约合人民币6447万元)的岸桥,导致其倒塌。
同年10月29日,该轮出港航行,但因台风“康妮”导致海况恶劣,船长于当日弃船。两天后,船舶在野柳附近搁浅,一度引发重油泄漏的担忧。船东于2025年1月抽除了超过280吨的残留燃油,同年9月被拖往韩国处置。
台湾地区海洋委员会认定船东未按应急会议要求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决定对船东处以6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2万元)的罚款。
“钰洲启航”轮总吨位9968吨,长142.8米,宽32.25米,货物绑扎后放在甲板上运输,由海南钰洲国际航运有限公司所有。
船东方声明称,台湾地区海洋委员会所附的监控画面不足以认定为海面油污,且所谓经影像判读的结果仅为社交软件LINE的聊天记录,并非正式鉴定报告或专业判定文件,无法证明海面油污来自“钰洲启航”轮。此外,根据第三方机构2025年7月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3月2日发现的油膜为极薄的碳氢化合物层,微量且短暂,不构成污染。
其强调,该轮重油舱内的残油已于2025年1月14日全部清除,并于次日完成验收。依据台湾地区海洋保育署2025年9月发布的新闻稿,该事件最终实现了无污染扩散的目标。
船东还表示,抽油及油污防治属于高度专业技术工作,显然不是一般船东能够自行执行的。其所提交的应急预案已足以供台湾地区海洋委员会及时联系实际执行单位进行协调处置,但该委员会却将未按预案启动协调机制所产生的不利后果,转嫁为船东的违法责任。
台湾行政复议审议委员会则认定,海洋委员会已委托具备卫星及遥感监测海洋污染经验的学会对影像进行判读,结论为薄油层。此外,第三方机构7月7日检测报告也指出,3月2日油膜事件属微量、短暂现象,若非外部来源,应为船舶货物及船体移除作业前的残留油迹。
依据经验法则和逻辑推理判断,该油污是在未拆解船货及船体之前,从现场设备、船体及零部件等处泄漏的。因此,海洋保育署依法处以罚款并无不当。
审议委员会还指出,该油膜于3月2日被发现。相关报告显示,2025年8月28日至9月2日期间进行重油舱清洗作业时,在完成重油抽出后,仍有约11.75吨无法抽出。因此,船东所称残油已于2025年1月14日全部清除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该机构还表示,海洋保育署的新闻稿是对该货轮整个油污清除工作成果的说明,仅提及2025年1月14日完成抽油作业,共计抽出残油284.79吨,显著降低了海洋环境风险等,并未说明已抽除全部残油,也未提及今后不会再造成海洋环境风险。据此,审议委员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处罚决定。

海南钰洲国际航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世凡表示,公司尚未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并表示“一定会参考律师的意见”。此外,他还对台湾行政机构的部分说法提出了质疑,称“那肯定不完全准确”。
关于持续存在污染风险的指控,陈世凡表示:“根本没有发生油污污染,所有问题都已处理完毕。”他补充说,专业的打捞公司和保险公司主导了此次应急响应工作。
陈世凡估计,打捞费用已高达约33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2亿元),但最终数字仍在核算中,该费用包括打捞、法律及当地代理支出。他还表示,公司的船体保险索赔尚未结清,并证实“钰洲启航”轮为公司旗下唯一船舶。VesselsValue数据显示,该船由英国保赔协会(UK P&I Club)承保。
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该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海事服务网CNSS综合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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