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船舶密闭空间作业,这些“保命规则”一条都不能少!
船舶密闭空间——货舱、压载舱、双层底、燃油舱、隔离舱、污水柜等,因通风受限,历来是缺氧、中毒、燃爆、坠落等致命风险的高发区域。
据统计,2000年至2024年间,全球适用SOLAS公约的船舶上,至少有1010人在密闭空间内失去生命。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警示我们:密闭空间作业,必须严守安全红线!
案例警示
违规进入,4人死亡! 2025年2月,“SXX”轮在卸货期间,船员下舱后晕倒,4名船员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为船员违规进入封闭处所,在无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长时间暴露在一氧化碳超标的空间作业。
未办审批,3人死亡! 2025年9月,上海XX造船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调查认定,事故原因是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违规安排人员进入存在高浓度氮气的有限空间。
盲目施救,2人死亡! 2024年10月,“粤韶关货XXXX”船上一名船员进入污水收集舱冲洗时晕厥,大副未佩戴任何防护装备下舱救助,两人均抢救无效死亡。
违规进入,2人失联!2026年3月,“皖XX”轮载木材航行时报警称2名船员失联,后经搜寻发现2名失联人员在机舱与货舱之间的隔离舱舱底,经医护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调查发现船舶存在配员不足、疲劳驾驶、违规进入密闭空间等突出问题。
这些悲剧一再告诉我们:任何一次侥幸,都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今天,结合相关安全规程,再次强调船舶密闭空间作业的硬性要求——“先评估、先通风、先检测、先审批、再进入” ,务必牢记于心、落实于行!
严格审批,严禁无证进入。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经船长初审、岸基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未经审批、超范围进入,是绝对的红线!

风险评估与安全交底。必须对空间内及相邻空间进行风险评估,明确针对缺氧、有毒、燃爆等风险的防控措施。同时,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风险、作业内容、应急信号及撤离路线,并签字确认。

持续有效通风。作业前必须进行持续有效通风——机械通风不少于30分钟,或自然通风至环境稳定。严禁使用纯氧通风! 切记作业中也要保持持续通风,这一点很容易被忽视。

严格气体检测。应使用经校准合格的多气体检测仪,对空间内上、中、下各层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必须达标:氧气浓度19.5%~23.5%,可燃气体浓度<1%LEL,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检测不合格,严禁进入! 作业中需定时复测。

正确佩戴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隔绝式)或长管面具、安全绳(救生索)、安全帽、防护服等。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舱内照明必须使用防爆型低压照明设备。

专人全程监护,严禁单人作业。舱外必须安排专人全程监护,保持实时通讯(如每30秒联络一次)。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立即组织撤离。严禁单人进入密闭空间,进出舱室必须严格清点人数。

作业中一旦出现头晕、胸闷、恶心等不适,或气体检测超标,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安全撤离。撤离后,必须锁闭舱室出入口,并报告作业负责人。

发现人员遇险时,必须立即报警,严禁未佩戴防护装备盲目下舱施救! 救援人员必须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安全绳等防护装备,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援。
各航运企业及船舶应结合《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16993-2021)、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高风险作业岸基、船舶“双把关”工作指引(1.0版)》及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要求,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规范作业,从我做起!
(来源:宜昌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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