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二:宜昌海事局联动破局 调解船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权益

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3日,长江水上法律服务宜昌工作站接到船员刘某紧急求助。据悉,刘某于2019年12月9日至2025年5月24日期间,在某船舶担任二管轮职务,因确诊肾病需离船接受长期治疗。船务公司以“关键岗位空缺影响船舶正常运营”为由,单方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且明确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刘某合法权益面临受损的风险。
二、调处过程


(一)快速响应 精准锁定诉求

宜昌海事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接待刘某,全面核实事件情况,逐一核验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病历诊断证明等关键材料。经核查,刘某在职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拒绝支付补偿的行为涉嫌违反劳动保障相关规定,其诉求具有充分合理性。随即启动“涉船员劳动权益纠纷绿色通道”,建立专项处置台账,明确专人全程跟进。
(二)跨部门协同 明晰法律依据
为确保处置合规,执法人员当即联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准对接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政策。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刘某实际在岗5年5个月的工作年限,明确法定经济补偿标准为5个月本人基本工资,为后续调解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三)双向疏导 破解调解僵局
对船员端,向刘某逐项释明法定补偿核算依据,耐心纠正其“6个月工资补偿”的认知偏差,告知调解与仲裁的流程差异及时间成本,引导其理性维权;对企业端,约谈船务公司负责人及法务代表,开展靶向普法宣传,重点解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经济补偿支付义务,以及拒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劳动仲裁败诉、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风险,提出“按5个月基本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合理调解方案。
(四)多方联动 实现案结事了
针对纠纷涉及海事、人社、企业、船员多方主体的特点,宜昌海事局主动牵头搭建沟通平台,持续跟进调解进展,协调人社部门提供政策指导,督促船务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多轮协商,6月30日,双方正式达成和解协议,船务公司当场一次性向刘某支付5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纠纷从接诉到化解仅用时7天,实现“高效维权、案结事了”。
三、典型意义

(一)彰显高效服务理念
通过“绿色通道+专人跟进”模式,7天内闭环化解劳动纠纷,生动践行“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的民生服务承诺,切实增强船员群体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二)强化跨部门协同效能
创新“海事牵头+人社赋能”联动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政策解读、纠纷调解、权益保障的无缝衔接,为化解跨领域船员权益纠纷提供可复制的实操范式。
(三)规范水上用工秩序
通过个案处置开展普法宣传,既警示船务公司依法履行用工义务,也引导船员理性维权,推动形成“企业守法用工、船员依法维权”的良性水上用工环境。
(四)巩固海事民生保障形象
以专业的法律支撑、务实的调解举措、高效的处置成效,彰显海事部门在船员权益保障领域的责任与担当,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海事服务的认可度与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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