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合物流投诉ONE甩柜事件追踪:被甩两次,没有赔偿,谁该负责?

近段时间,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火爆,运输需求旺盛,这也使得船货纠纷时有发生,近日就出现了货代企业投诉船公司甩柜事件。
日前,深圳市千合科技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千合物流)通过其社交媒体,连发三篇文章,公开抗议货物遭日本船公司海洋网联船务(ONE)无理由甩柜,且连续被甩两次。这一事件立即引发业界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千合物流委托深圳澳源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海洋网联船务(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简称ONE广州分公司),预订了一个40HQ集装箱舱位,从深圳蛇口发往印巴地区,原定于2026年6月1日截关。因海关查验,货物顺延至6月7日截关的船舶。但船公司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甩柜,将已获海关正常放行的集装箱,从6月7日截关的船舶延至6月22日开航的船舶,延期半月有余,甚至晚于原定到港时间。
在得知遭到甩柜后,千合物流致电ONE广州分公司,但被告知“销售人员休假”“只与签合同的公司(指深圳澳源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沟通”,最终未能获得实质性回应。
千合物流总经理文彪告诉中国航务周刊记者,遭甩柜的货物已登船,船舶已于6月22日开航,但这并不是结束。
据文彪介绍,遭甩柜的货物为家居类产品,价值约5万美元。由于货物延迟发运,货主表达了强烈不满,产生了纠纷与损失,而ONE对于甩柜事件“没有任何赔偿”。
就千合物流需在这起甩柜事件中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文彪向中国航务周刊记者表示:“千合物流在本次运输中,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遭遇甩柜导致迟延交付,不属于不可抗力豁免,因而待货主收货定损后,千合物流需进行损失赔偿。”
目前,由于在甩柜行为发生后,千合物流不满ONE的做法和傲慢的态度,除在自有社交媒体上连续披露事件经过外,其还委托广东格略律师事务所,正式向ONE广州分公司递交了律师函,启动诉讼程序。
文彪告诉中国航务周刊记者,除启动法律程序外,千合物流还向交通运输部等主管部门递交了书面材料,文彪本人则计划前往ONE总部维权。

千合物流起诉ONE广州分公司律师函
作为本次事件中的另一当事方,中国航务周刊记者也直接联系到了ONE。
6月25日,ONE负责对外宣传的相关人士给中国航务周刊记者回电称:“ONE始终致力于保持各方建设性沟通,并全面遵守所服务市场的法律法规。”其表示,会通过邮件进行正式回复,但对于甩柜原因、解决方案、应诉进展等关键信息,均未予以表态。
截至6月28日本文发稿时止,中国航务周刊记者仍没有收到上述人士的回复邮件。
对于港航物流业尤其是货主、货代而言,旺季遭遇爆舱、甩柜并不少见,而选择与船公司“硬刚到底”并不多见。千合物流披露自身遭遇后,引发业界极大反响。部分从业者认为,这是严重的“行业乱像”;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订舱就应该保舱”。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甩柜这一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呢?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汉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方皛,在接受中国航务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2025年修订的《海商法》规定,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期限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构成迟延交付,且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然应当对全部运输负责,对实际承运人的行为负责。
方皛补充说,在甩柜纠纷中,实际承运人通常是拥有船舶的船公司。托运人如果要向实际承运人直接索赔,需证明:第一,实际承运人实际从事了涉案货物的运输,即货物已交付给船公司;第二,甩柜行为是实际承运人的过错所致,如因舱位超售、临时调整航线等商业原因,而非不可抗力;第三,发生在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即货物已装船或处于其掌管之下。
但在实践中,托运人往往难以直接获取实际承运人的内部信息,举证难度较大。
辽宁军律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王沐昕则向中国航务周刊记者表示,由于承运人甩柜是基于无视合同严肃性的故意违约行为,因此可以将甩柜定义为根本违约,甚至民事欺诈,不能以支付一般违约金了事,而应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实际上,甩柜是进出口贸易领域的高频词。一般情况下,产生甩柜的核心根源是舱位供不应求,但其诱因却不一而足,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情况:
一是进出口旺季导致的集中订舱,尤其在节庆前等传统旺季,都会出现爆舱、甩柜等行为;二是船公司为避免亏舱,会适度超售舱位,一旦最终出货量高于船舶荷载量,就会按照一定优先级,剔除当航次的部分舱位;三是为优先保障长约客户舱位,部分即期订舱客户的舱位会被取消;四是遭遇关键航道通航中断、港口拥堵、船舶延误、临时跳港等紧急事项,船公司也会临时调整舱位。
显而易见,甩柜凸显了船货双方的核心矛盾。对于货方,旺季想要稳定的舱位和船期;而对船方而言,考虑的是如何规避货代的多头订舱,避免无效订舱引发的亏舱。
目前,船公司普遍采用收取“亏舱费”(Dead freight)的方式,以约束货代的订舱行为,但对于船公司甩柜,货代却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依赖于船公司自身的服务水平。
这一现状也让货主、货代倍感无力,这也是千合物流遭遇甩柜后,引发行业巨大关注的原因。在千合物流社交媒体留言中,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表示:“最大的悲哀是货代的过度沉默。”
据了解,在此前一波航运数字化平台建设热潮中,曾有部分船公司在自有数字平台上推出了“保舱保柜保价”产品和服务,为订舱提供稳定的保障,备受业界欢迎,这或许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而除了行业自律和船公司加强服务外,主管部门的监管也尤为重要,并且不可缺失。
王沐昕提到,交通运输监管部门、反垄断机构等,均有权管理甩柜问题,货方可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而业界更为期待的是,是否可以出台响应更快的投诉及纠纷协调解决机制。
例如,由某一主管部门牵头,将分属于不同部门的交通运输监管、海事商事仲裁、反垄断监管、海运价格监管、合同监管等职能整合,从而及时响应国内进出口企业需求,构建良好的贸易环境。
最新消息是,对于甩柜这一行为,千合物流已启动全网征集被甩柜案例,计划形成专项报告。文彪说,希望通过推动人大代表提交议案的方式,未来从立法层面和监管层面,推动解决船公司甩柜问题。
对于千合物流投诉ONE甩柜事件,中国航务周刊还将持续关注,及时报道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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