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调整!油电同权改革开启!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7月3日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
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6年第19号,下称《公告》)
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
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等
4类车辆是否继续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公告》实施后,纯电动商用车等
4类车辆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
自2027年1月1日起,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
数据显示,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新能源汽车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随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对其给予车船税优惠带来的影响税收公平、弱化税收调节作用等问题日益显现,退出车船税支持政策的必要性不断增强。
“此次改革绝非行业利空,而是通过结构性、差异化的政策退坡,修复税制公平、规整产业竞争规则、铺垫长期交通财税体系改革。”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此次车船税政策调整,是汽车行业油电同权改革落地的标志性一步,也是新能源产业从政策扶持期全面迈入市场化成熟阶段的关键税制优化。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全速前进
协同发展“油气氢电”
从一道“要不要做”的选择题
变成了一道“如何做得更好”的必答题
中国石油瞄准新能源市场发展动向
加快构建“油气氢电非”综合能源服务体系

江苏销售苏州花桥综合能源站
是中国石油集团首座“油气氢电”一体化
全业态综合能源站点
地处苏沪交通要道
场站配套LNG加气、35MPa加氢
(供氢500kg/12h)
设有23个充电车位
液冷超充10分钟满电,换电仅需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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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AI自动识别、24小时无人加注
站内数字化中控平台统筹全业态设备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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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的综合能源站
在中国石油已经有数千座
它们以智慧数字化体系打造
一站式低碳补给枢纽
兼顾燃油车和新能源车辆出行需求
全方位保障车主的高效、安全、便捷畅行
你去过中国石油综合能源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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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宋清海、刘雨婷
素材来源 | 江苏销售 孟晓丽;人民日报、新华社
责编 | 张书凝
审核 | 向爱静、宋清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