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湛江市人民政府召开“十四五”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总结大会暨蓝碳交流研讨会

7月7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湛江市人民政府在湛江市召开全省“十四五”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总结大会暨蓝碳交流研讨会,全面总结“十四五”以来广东省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成效,系统谋划“十五五”海洋碳汇发展路径,部署近期生态修复重点工作,推动广东生态修复事业再上新台阶。会议邀请了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南海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建斌出席会议并讲话,湛江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勇毅出席会议并致辞,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海洋局局长屈家树通报全省沿海地市“十四五”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情况。

会议强调,营造修复红树林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蓝色国土的重大政治责任,是筑牢滨海生态安全屏障、惠及沿海群众的头号绿色工程。“十四五”以来,广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扣《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部署要求,锚定营造5500公顷、修复2500公顷“硬任务”,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高位统筹、精准施策、久久为功,全力推进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五年来,在自然资源部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林业局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推进全省累计营造红树林超5506公顷、修复红树林超2688公顷(合计约8200公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总任务,营造修复面积稳居全国首位,交出了一份成色过硬、亮点突出的生态答卷。

会议总结提炼了广东“十四五”期间红树林营造修复的实践经验与创新举措: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与技术标准,夯实红树林营造修复根基。出台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将红树林营造修复纳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及林长制考核,压实地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编制红树林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规范修复标准、流程与技术规范,科学推进红树林营造修复。
二是创新红树林种养耦合模式,破解“退塘还林”难题。全省落地超1600公顷红树林种养耦合项目,实现生态与民生共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广东经验”推向全国,我省编制的《红树林种植-生态养殖耦合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已于今年4月正式出台,相关技术成功入选了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第三批)》,湛江市试点项目获评全国海洋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激活可持续发展动能。搭建省级造林“指标池”,先行兑现各级造林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超3000亩;探索“红树林+生态养殖/生态旅游/碳汇交易”等融合发展模式,落地多个“全国首单”的蓝碳交易项目,累计交易总额超800万元,有效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
全省各沿海地市立足属地优势、大胆创新实践,打造出众多成效突出、亮点纷呈的好经验、好做法。会上,深圳、汕尾、湛江三地市分享了工作成效与典型经验。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吴土亮
▶深圳市提前超额完成既定的红树林营造修复任务。率先发布全国首个红树林保护碳汇方法学,落地全国最高单价保护碳汇交易(485元/吨)。积极助力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落实全国蓝碳交易联盟组建工作,推动全国蓝碳市场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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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累计营造红树林2822.04公顷、修复1382.61公顷,撑起全省营造修复任务的“大半壁江山”。出台全省首部红树林保护地方性法规,率先引入四大国企助力,首创红树林种养耦合模式,完成全国首笔红树林碳汇交易,发布首个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获批全国首个海洋领域ROD试点项目,走出红树林生态价值转化新路。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傅国栋
▶汕尾市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创新“政府统筹+国企赋能+资本运营+信贷支持”四维联动融资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引入国企力量破局。累计营造红树林503.87公顷、修复57.52公顷,超额完成总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省生态修复工作多点突破、协同并进,在做好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的基础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初见成效”目标如期实现,“广东经验”呈送至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矿山生态修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江门恩平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整改成效显著,被列为中央环保督察正面典型案例;累计实施海洋生态修复项目33个,整治修复海岸线超200公里,修复滨海湿地超8100公顷。会议强调,接下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目标及工作部署,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重点从5个方面抓好生态修复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赋能城乡融合发展。二是聚焦海洋生态修复提质增效,打造广东示范样板。三是狠抓山水工程问题整改,高质量推进跨省项目。四是多元化改革赋能生态修复,夯实长效资金保障。五是强化修复项目全周期管理,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会上,自然资源部南海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三方签订共同推进华南地区蓝碳研究工作合作协议。会议特邀国家、省、市专家代表围绕蓝碳计量标准、开发交易、合作交流等议题开展专题交流研讨。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21个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海洋、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通讯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张家瑛、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孙倩文 朱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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