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注销、公司退出!这两起船舶违规管理案例值得警惕→

案例一:私下转租“暗换”管理人,“金XX”轮证书直接注销
2026年6月12日,重庆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航运公司船舶违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时,查实“金XX”轮存在以下问题:
该轮登记的安全管理单位为重庆市A航运有限公司,同时为该轮光船承租人。但该公司与重庆B航运有限公司签订了船舶整体转租合同。合同约定船舶运营调度、船员调配、设备维保、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等核心职责均由重庆B航运有限公司承担。船舶登记管理人为A公司,实际管理主体已变更为B公司,安全管理主体名实不符。
涉案双方未向海事部门申请安全管理体系附加审核,也未办理安全管理证书变更手续;接手管理的重庆B航运有限公司未取得对应船种的符合证明,不具备法定的船舶安全管理资质。该轮安全管理体系实质上处于失控状态,水上安全风险十分突出。
处置结果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作出许可决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发现航运公司未按照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要求申请审核,或者审核发现有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的,应当注销符合证明、临时符合证明、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发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拒不接受审核或者审核发证机构不同意维持《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性的,应当送达《海事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并注销《安全管理证书》。

船舶转租、委托代管应依法办理附加审核和证书变更手续,不得私下签订协议变更管理主体。
承接船舶安全管理的公司应持有对应船种的符合证明,无证管理船舶属严重违法行为。
安全管理证书并非终身有效,体系失控、管理失实的,依法予以注销。
案例二:7项重大缺陷漏查,中X宁公司退出安全管理体系
2026年4月,中X宁公司所属的“复XX号”轮在山东滨州接受安全检查时,被查出12项缺陷,其中严重危及安全和防污染的重大缺陷7项,船舶被依法滞留。

这7项滞留缺陷,桩桩件件都踩在安全底线上:
01
机舱处所外的消防管总管隔离阀故障。
02
全船32处固定舱盖的夹扣装置锈蚀变形无法正常使用。
03
船首右舷锚链舱弃链器设置于锚链舱外,存在一处约60cm×40cm开口,无法保持水密。
04
船首应急消防泵不能启动。
05
油水分离设备的15ppm油分浓度计故障。
06
机舱右舷燃油日用柜速闭阀故障。
07
机舱左右两台主机均与发电机使用同一供油来源,供油管路隔离装置非遥控形式且距离柴油机均小于5米。
更值得警惕的是

处置结果

开航前自查和岸基检查应逐项落实,不得流于形式,隐患漏查将直接导致事故风险。
船舶关键设备带故障运行、重大缺陷未整改的,船舶将被依法滞留,公司体系资质也将受到直接影响。
安全管理能力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航运公司,将被依法清出市场。

(来源:重庆海事局)

长江海事发布
长按二维码点击关注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