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水平保护与高效率利用良性互动丨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系列评论之三

自然资源,是生态系统的“肌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盘”。但,自然的馈赠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中国“生态之治”深刻昭示: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与保护,才能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阐述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时,首先阐述的就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此次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将“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写进总要求,更将其贯穿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全链条。通读全文,“保护”二字虽不频现,却处处指向保护——摸清家底是为了保护有的放矢,厘清权责是为了保护不落空,整体保护是为了守住资源安全底线,高效配置是为了让保护产生收益,监督考核更是为了将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字里行间,体现着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
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整体思维、系统思维,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与高效率利用形成良性互动。
以底线思维把自然资源保护关口前移。要坚决摒弃“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在开发利用之前,就将管护落细落实。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严格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这三条不可逾越的控制线,约束和引导自然资源资产的整体保护与高效配置。同时,推动土地储备向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收储转变,用好专业运营与管护力量,在最合适的时机、将最适配的资源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让自然资源更好地服务发展与民生。
以整体思维把自然资源资产管好用好。《意见》提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指标体系,不是把山水林田湖草沙简单叠加,而是基于地区资源禀赋、生态系统、主体功能等,对保护、利用、修复与效益的统筹。既要算清资源的经济账与生态账,也要算好区位账与功能账,让各类主体功能区根据自身条件错位发展、各展所长;更要跳出单要素、单用途的供给模式,通过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配置等,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以系统思维推进自然资源修复与治理。《意见》强调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就是要求从系统和全局出发,基于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进行一体化修复和系统治理,让山水林田湖草沙这一生命共同体更加健康、更具韧性。同时,《意见》还提出探索资源权益指标交易、大陆自然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等,通过“保护成本共担、生态效益共享”,让保护者得实惠,让受益者付成本。只有“保护就有收益、收益反哺保护”成为常态,保护与治理才能内化为源源不断的动力,让绿水青山颜值更高,让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统筹发展与保护,是一道需要长期作答的必答题。以保护定力增强发展耐力,让发展硕果反哺生态保护,当高水平保护与高效率利用同频共振,共同支撑高质量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必将越走越宽、越走越实。

